在商业竞争环境下,企业对
商业秘密保护愈发重视。但不少企业员工乃至企业自身,对商业秘密的界定和使用规则了解不足。很多人不明确哪些信息属于商业秘密,在日常工作交接、离职创业等时候,容易无意间触碰法律红线,进而面临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指控,给自己和企业带来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
本案的当事人是某
新能源企业的前研发总监。该总监离职后自主创业,却被前雇主指控非法获取其技术秘密并用于创业项目,给前雇主造成了“重大损失”。关键的书面证据有前雇主的技术资料、源代码,以及该总监创业项目中使用的相关技术资料。在案件推进过程中,辩护方面临着前雇主强烈的指控和相关证据的压力,同时还要应对检察机关对案件的严格审查。
本案最核心的法律争议点有两个:一是涉案的“技术信息”是否构成“不为公众所知悉”的商业秘密法定要件;二是当事人是否实施了“使用”前雇主商业秘密的行为。
姜昊坤律师作为辩护人,从专业角度进行了深入分析。从法律依据来看,根据我国《
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商业秘密需具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等法定要件。在本案中,姜昊坤律师组织
知识产权领域相关人员,对涉案“技术信息”进行深入论证,得出该“技术信息”并不完全符合“不为公众所知悉”的结论,并出具相关意见书作为证据。对于“使用”行为的论证,姜昊坤律师通过细致比对源代码与客户名单,发现当事人创业项目中使用的技术与前雇主的技术存在本质差异,从而论证当事人未实施“使用”行为。关键逻辑在于,通过专业的论证和证据收集,对指控的关键要点进行逐一反驳,让检察机关认识到指控缺乏充分的事实和法律依据。
最终,检察院采纳了姜昊坤律师的意见,作出法定不起诉决定,当事人得以清白。针对此类风险,给出以下防范建议:对于企业员工而言,在入职时要仔细了解企业的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和相关规定,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离职时,要妥善处理工作交接,避免带走企业的商业秘密信息。对于企业来说,要加强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如与员工签订
保密协议、对重要技术信息进行加密处理等;同时,在发现可能的商业秘密
侵权行为时,要及时收集证据,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