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促使了卖淫嫖娼活动的泛滥,因而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本罪的犯罪对象是“他人”,这里的“他人”主要是指妇女,但也包括了男子。
1、拍摄的照片:可以一方与第三者异性亲密关系的照片;2、录音:能够证明配偶与第三者有婚外情的录音,如与配偶谈话中配偶承认与第三者的婚外情关系等;3、录像:显示配偶与第三者婚外情关系的各种录像。
如果仅仅是做服务员,没有参与卖淫嫖娼违法活动也没有为卖淫嫖娼违法活动提供便利,一般不会被判刑。如果是协助组织卖淫,涉嫌协助组织卖淫罪,法定刑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般来说,企业是否涉黄与财务无关,但如果财务提供了帮助行为,与老板构成共同犯罪的,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涉黄的判刑标准包括:1、当事人卖淫、嫖娼的应该按照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被处以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并处以一定的罚款;2、但是当事人有着我国法律规定的情节较轻的情况的,如初次卖淫嫖娼的或者尚未发生性关系的,则会被处以五日以下拘留,又或者被处以500元以下的罚款。如果当事人没有卖淫嫖娼,但是在公共场所有招嫖行为的,也要处以五日以下拘留或者罚款。涉黄案件的构成要件包括:1、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促使了卖淫嫖娼活动的泛滥,因而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引诱,是指行为人利用金钱、物质利益或非物质利益作诱饵,或者采取其他手段,拉拢、勾引、劝导、怂恿、诱惑、唆使他人从事卖淫活动;3、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实施了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行为的,都可构成涉黄;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是在实施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并且明知这种行为会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而希望或追求这种结果的发生。
一、录音的对象必须是债务人本人;二、电话录音内容必须完整反映债权债务的内容;三、电话录音应当真实完整;四、电话录音内容必须反映被录音人真实意思表示;五、电话录音取得的方式应当合法;六、电话录音应留下原始载体等。
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评定案件事实的依据。电子邮件、聊天记录要有证据链互相印证,否则一般不能作为证据;保证书白纸黑字难否认,让当事人写下保证书;当事人在公开场合拍摄的录像及照片,可作为证据使用。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醉酒驾驶是指驾驶者体内的酒精浓度大于80mg/100ml的情形,如果公安机关不能证实驾驶者的血液酒精浓度大于该标准的,就不能认定为醉驾。
血液酒精含量低于标准就是证据不足。证据不足的醉驾证据问题如何认定行为人在驾驶机动车时处于“醉酒”状态,则必须借助《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意见》等鉴定意见予以证明。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