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像这种情况应按照土地原来的用途计算。占地补偿标准,各省不一,要结合实际情况应合理主张主张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与青苗补偿费。特别注意的是,如果修路占用的是耕地,那么合理的补偿费范围应为该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在征用前土地上有生长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支付移植费,如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林木,由林权所有者自行砍伐,用地单位只付伐工工时费,不予补偿。
农村修路要征收农民土地,要给予土地承包户相应补偿。补偿的标准因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都不一致,一般在三四万元/亩到十几万元/亩之间。具体补偿标准包括:土地补偿费、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安置补助费。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一)征地补偿征地补偿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并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二)土地征地补偿用途1、土地补偿费。是指因国家征收土地对土地所有者在土地上的投入和收益造成损失和补偿,其实质是对土地所有权的补偿,是集体土地所有权在经济上的价值表现,也是对农村集体在土地上长期投入的补偿。按照国家政策的有关规定,土地补偿费由被征服单位用于恢复和发展生产,土地补偿费的补偿对象是土地所有权人。2、安置补助费。是指国家因建设需要征收农民集体土地后,为了解决以土地为主要生活资料并取得生活来源的农业人口因失去土地廷民的生活困难,而给予被征地农民的补助费用。主要保障的对象是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和生活来源的失地农民的基本生活,因此,它主要用于每一个失地的农民身上。
修路占地补偿标准是严格的按照土地前三年平均产值的6~8倍来进行不同的判断。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地拆迁补偿因被征收土地性质的不同而存在差异,对于征收土地为国有土地性质的情形,主要涉及的是对房屋拆迁的补偿,主要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条例》进行补偿。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