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是房屋;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
请求报酬权。行纪人完成或者部分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委托人逾期不支付报酬的,行纪人对委托物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委托合同与行纪合同都是基于双方当事人的彼此信任而产生,由一方代为另一方办理委托的事务,其法律后果由委托方承受。但是,这两种合同又有所区别:行纪合同必须是有偿的,委托人要向行纪人支付报酬;而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
非全日制用工主要有以下特点:1、以小时计酬且不得超过法定工时。2、双方协商同意,可订立口头协议。3、非全日制员工可订立多重劳动关系。非全日制员工若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企业不能据此便辞退员工,但是,后订立的合同,不能影响先订立合同的履行。
继续签订租用协议时,应当注意约定租用的期限不能超过二十年,否则超过的部分是无效的,租用协议的时间期限如果是六个月以上的,租用协议不能是口头上的协议,必须要有书面协议,如果没有书面协议的,应当视为不定期的租用,不定期的租用。
税务稽查风险存在的客观性;税务稽查风险的潜在性;税务稽查风险损失的严重性;税务稽查风险形成的全过程、多因素性;税务稽查风险的可控性。稽查风险虽然是由于全过程的多因素所致,但这种风险并不必然转化为税务机关和稽查人员被追究行政或法律责任的现实。
行纪人的主要义务如下:(1)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的义务。行纪人应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完成行纪行为,并应当尽注意义务,以使委托人的利益不受损失或少受损失。(2)依委托人指示处理事务的义务。(3)妥善保管的义务。(4)委托物处置的义务。
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行纪人完成或者部分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委托人逾期不支付报酬的,行纪人对委托物享有留置权,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根据法律规定,行纪人和委托人可以随时解除行纪合同。因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外,无偿行纪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因解除时间不当造成的直接损失,有偿行纪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对方的直接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工程合同特点主要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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