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行贿罪的主体是自然人,其是一种钱权交易的对向性犯罪,即交易的主体双方具有对向性、同一性,在二者之间,一般不介入其他主体,因此,个人行贿罪具有两个核心要件:一是所谋取的不正当利益等;二是所行贿的财物,必须是属于自然人所有、并归其支配。
受贿罪与行贿罪的犯罪主体不同,行贿罪是行贿者作出了违法的行为,而受贿罪则是受贿人作出了违法的行为。两者需求也不同,行贿人想要得到某些便利,而受贿人想要得到金钱。
依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破坏选举权罪与行贿罪最基本的区别是侵犯的客体不同,破坏选举权罪侵犯的客体是我国选举制度,而行贿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和国家经济管理的正常活动。
主体不同:单位行贿罪的犯罪主体必须是单位,应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个人行贿罪的主体是自然人。归向不同:单位行贿罪行贿行为的违法所得必须归单位所有,如果归个人所有,应以自然人的个人行贿罪论处。
主体不同。行贿罪的行贿人是不特定的,受贿人是特定的,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或者由国家机关、国有公司、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构成。商业贿赂的受贿人是不特定的,行贿人是特定的,必须是经营者或者能够代表经营者的代表人或代理人。
介绍贿赂罪与行贿罪共犯的区别:从主观方面来看,行贿罪的共犯明确知道自己是在帮助行贿一方或者受贿一方;而介绍贿赂的行为人对自己所处的地位有明确的认识,行为人知道自己是处于第三者的地位介绍贿赂。
以借为名的索贿和借款的区别是以借款为名索取财物的应认定为索贿。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借为名向他人索取财物的,应当认定为受贿。在具体认定时,不能仅仅看是否具有书面借款手续,应当根据以下因素综合判定:1、有无正当、合理的借款事由;2、款项的去向;3、双方平时的关系如何,有无经济往来;4、出借方是否要求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其谋取利益;5、借款后有无归还的意思表示及行为;6、是否有归还的能力;7、未归还的原因。
一般来说,单位行贿罪与对单位行贿罪的区别界限在于:一是犯罪主体不同。单位行贿罪的犯罪主体只能是单位,即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对单位行贿罪的犯罪主体则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