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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具体是什么事情,你详细说。
1、时间不同,失踪是2年,死亡是4年,(意外失踪要满2年);2、都要到法院按特别程序去立案、宣告等办理;3、在一定情况下都可以撤销。
你好,民法典第四十七条 对同一自然人,有的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死亡,有的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失踪,符合本法规定的宣告死亡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宣告死亡。
申请需要满足的条件不同,宣告失踪不是宣告死亡的必经程序。在公民下落不明又符合申请宣告死亡的条件下,利害关系人可以不经过申请宣告失踪而直接申请宣告死亡。如果利害关系人只申请宣告失踪的,应当宣告失踪;但同一顺序的利害关系人,有的申请宣告死亡,有的不同意宣告死亡,则应宣告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