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践中,侵犯消费者人格尊严权大量表现为侮辱消费者,即侵犯消费者名誉权的行为,此外还有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其携带的物品,甚至限制消费者的人身自由的行为。
消费者的人格尊严权受到侵犯,消费者是有权要求侵权人赔偿的,所以人格尊严权受到侵犯的,是有请求赔偿权。经营者侵害消费者的人格尊严、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或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应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消费者的索赔权包括以下内容:超时服务索赔权;延误使用索赔权。消费者只要不是因为自己的过错而购买了不合格的商品从而耽误使用的,就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精神损害索赔权。
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不仅要靠法律规范、靠政府依法行政,靠消费者组织积极开展活动,也要靠消费者自己提高保护意识,增强权益保护的能力,这就需要消费者努力学习有关的消费知识,对商品和服务有一定的了解。
消费者监督权,是指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利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包括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的质量、价格、计量、品种、供应、服务态度、售后服务等进行监督。
一、保障金融消费者财产安全权金融机构应当依法保障金融消费者在购买金融产品和接受金融服务过程中的财产安全。二、保障金融消费者知情权金融机构应当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及时、真实、准确、全面地向金融消费者披露可能影响其决策的信息,充分提示风险。
隐瞒消费者消费者维权的方式有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人格尊严是消费者的人身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等。消费者的人格尊严受到尊重,是消费者最起码的权利之一。在实践 中,侵犯消费者人格尊严权大量表现为侮辱消费者,即侵犯消费者名誉权的行为。
消费者索赔权,是指消费者保护法确立的消费者基本权利之一。又称求偿权。消费者因购买商品、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受到人身财产损害时,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超时服务索赔权。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因此超时服务所包含的内容极其广泛,如班机晚点、班车晚点、预约服务延误等等。2.延误使用索赔权。消费者只要不是因为自己的过错而购买了不合格的商品从而耽误使用的,就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3.精神损失索赔权。因为按照现有的惯例和法规,消费者的权利受到侵犯后,能够得到的赔偿仅仅是按照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相关内容计算的经济损失。而实际生活中,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侵犯后,除了经济损失外,还有消费者为投诉、打官司耗费的精力,甚至在交涉过程中还可能遭受到人格尊严的伤害,即精神损失。所以,消费者应有精神损失索赔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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