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果具有适用效力,就是有溯及力;否则就是没有溯及力。各国刑法关于溯及力的规定不完全相同,有的采取从旧原则,即一概适用行为时的法律。关于刑法溯及力是怎样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华律网小编刑法的溯及力是指刑法生效以后,怎样适用发生在刑法生效以前的行为。发生在刑法生效以前的行为,适用刑法应遵循以下规定: 一、发生在一九四九年九月三十日以后至一九九七

溯及力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法施行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下面文章中就刑法溯及力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欢迎大家的阅读,希望能解决您的疑惑,能为您带来更好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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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刑法的溯及力问题,各国采用的原则有所不同。概括起来,大致包括以下几种原则:1、从旧原则新法对过去的行为一律没有溯及力,完全适用旧法。这一原则充分考虑了犯罪当时的法律状况,反对适用事后法,对行为人比较公平。但如果某一行为按旧法构成犯罪而新法不认为是犯罪,再依旧法进行处罚就不能实现刑法目的,因而也存在弊端。2、从新原则新法对于其生效前未经审判或判决尚未确定的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