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是什么
2024.04.24
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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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答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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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依据
-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报告编号:NO.2024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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