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内有吸毒行为记录的,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不满三年的,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不得申请驾驶证。公安交管部门在受理驾驶证申请时,会核查申请人是否有吸毒行为记录,审查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条件证明。
驾驶人因涉毒被注销驾驶证后,三年内没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已满三年的,可以重新申请驾驶证。吸毒人员重新考驾照流程:1、车管所先发核查函车管所出具《吸毒驾驶人核查函》,传真或寄送至吸毒人员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县(区、市)公安局(分局)禁毒大队。核查单位应在接到核查函后尽快完成核查工作,出具《吸毒驾驶人信息核查意见表》;2、派出所出具意见《吸毒驾驶人信息核查意见表》先由吸毒人员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派出所出具意见,载明其个人情况、吸毒行为记录、戒毒治疗记录、需办理驾驶证业务内容等;3、禁毒大队核查管控信息吸毒人员携派出所出具的《意见表》,到所在县(区、市)公安局(分局)禁毒大队进行核查,同时申请毒品尿液检测。禁毒大队对该吸毒人员在《吸毒人员库》中当前的管控现状等信息进行核查,并打印其动态管控详细信息,加盖公章后提交车管所;4、科技部门尿检至少三次禁毒大队对吸毒人员的毒品尿液检测,要不定期抽检至少三次,每次检测间隔时间至少要在七天以上,并由科技部门出具检测报告。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的,由禁毒大队出具意见,并附历次检测报告;5、取得相关证书后,即可按照正常程序申领驾照。
三年以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不得申请驾照,超过这个期限就可以。
有吸毒史者必须在戒毒成功满三年后才可以考驾照。我国法律规定,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因此,有吸毒史者考驾照的条件戒毒成功后满三年报考。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吸毒被拘留三年后可以考驾驶证。吸毒被拘留的如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是不得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的。
三年内有吸毒史的人,需要开具派出所的证明,规定是需要在接受强制措施之后满3年,才可以再次申请办理驾驶证。申请人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没有这样的具体规定。但是实践中,驾校或者考场会力劝孕妇停止学习和考试的。这个主要是考虑孕妇母子的安全问题。甚至有的驾校让学员签署一个出现意外驾校无责的承诺。这种情况毕竟还是少数。建议孕妇还是停止训练考试。
按照规定对辨色力能力的要求是无红绿色盲即可。法律规定,申请驾驶证应当符合以下要求:视力: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