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小车超载一个人的处罚:由查获的交通警察对小车驾驶人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记三分。一般情况下,小车属于私家车,不适用营运载客机动车的相关规定,应当按照一般机动车的处罚规定进行处罚。
- 法律依据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 第九十二条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 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 三、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 (一)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关于律师
华律网对所有展示的律师实行严格的 四重认证,确保真实可靠:
1)实名与人脸识别:律师本人需完成实名验证及人脸比对;2)执业证照核验:上传的执业证照片经人工与系统双重审核;3)官方执业信息核验:通过官方渠道对其执业证号进行核实;4)手机号验证:绑定手机号并通过验证码完成本人校验。
刘纪伟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执业地:北京执业16年
擅长:
劳动纠纷、法律顾问、公司法、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律师简介
刘纪伟律师团队创始人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北京市海淀区诉前调解委员会调解员北京市海淀区人员法院特邀人民调解员北京市海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兼职仲裁员教育背景:北京大学(法学专业)工作经历:2011——至今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2010——2011北京市世纪律师事务所2008——2010北京市春...
更多
报告编号:NO.20240108*****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