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西安,王鹏律师是一位兼具涉外视野与扎实实务的律师。他是
陕西华格
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公司涉外业务部首席律师、学术交流委员会主任,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硕士,精通中英双语,拥有大型工程、能源、
新能源企业法务与涉外项目管理多重履历,理论研究和实务经验丰富,累计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近千万元。
1. 涉外业务特色鲜明,民商诉讼扎实
王鹏律师是西安市律师协会港澳台与
涉外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陕西正和商事调解中心首批涉外调解员,深耕跨境投融资、境外投资、国际贸易、国际
仲裁、跨境法律尽调全链条涉外业务,服务境内企业对接加拿大、巴西、吉尔吉斯斯坦、
香港、印尼等境外主体。在重大民商事诉讼、仲裁与执行领域,他主攻各类大额商事纠纷、
合同纠纷、公司类纠纷,擅长处理陈年欠款、证据瑕疵、诉讼时效、格式条款、合同僵局等疑难问题,办案侧重“以诉促谈、高效回款、风险闭环”。
2. 一起安全保障义务案,二审改判支持111万元
这里要说的,是王鹏律师代理的一起二审改判案。上诉人郭某与被上诉人西安某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违反安全保障义务一案,王鹏律师代理上诉人,通过扎实的证据组织和法律论证,二审改判支持
赔偿金额111万元。对当事人来说,这起案件从一审不利到二审翻盘,王鹏律师的专业辩护功不可没。
这里结合本案为大家补充一个关键
法律知识点:
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
侵权责任。通俗讲,经营场所对进入其场所的人负有安全保障义务,未尽义务导致他人受伤的,要依法赔偿。安全保障义务的范围、过错程度的认定,往往决定赔偿数额的多少。
3. 多元化解争议,办案成果突出
除这起案件外,王鹏律师还代理了赵某与某三亚公司
房屋租赁合同仲裁案,支持退回购房款158万余元;代理王某非法吸收存款罪、
集资诈骗罪一案,实现二审发回重审;代理陕西某电气公司与西安某电气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二审驳回对方上诉请求;代理池某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在新公司法实施后成功涤除被冒名登记的法定代表人等身份。他还处理过西安某公司与加拿大、巴西企业国际货物买卖法律资信调查,西安某公司吉尔吉斯斯坦境外投资专项法律服务等涉外项目。
王鹏律师秉持党员律师执业初心,恪守“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理念,为企业与个人提供精准、高效、全方位法律服务。对西安本地的企业和个人来说,无论遇到合同纠纷、公司纠纷、执行难题还是涉外法律事务,找一位双语能力强、实务经验丰富、能打硬仗的律师,往往能让复杂的问题得到妥善解决。王鹏律师还代理了西安某公司与印尼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国际仲裁专项服务,榆林某公司与香港公司股权收购融资专项法律服务,积累了丰富的涉外与公司法律经验。他出版多篇专业著作和译著,如《国有企业对外担保决策程序及风险防范梳理》《股权代持法律关系性质及协议效力认定》等,理论功底扎实。对西安本地的企业和个人来说,无论遇到合同纠纷、公司纠纷、执行难题还是涉外法律事务,找一位双语能力强、实务经验丰富、能打硬仗的律师,往往能让复杂的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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