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人因无知而踏入法律红线,他们该何去何从?
青海延辉
律师事务所办理的一起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双方在法庭上展开了多轮交锋,呈现了一场精彩的法律博弈。
双方争议焦点浮现
2024年4月至5月间,多名村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采挖、收购、运输、出售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野生锁阳,交易额累计达十余万元。案发后,检察机关以
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对包括柴某某在内的8人提起
公诉,对柴某某的量刑建议为
有期徒刑二年至二年六个月,并处
罚金。
柴某某及家属委托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担任辩护人。辩护团队介入后,发现案件存在诸多争议点,主要包括涉案金额、作案工具、随身财物以及量刑情节等方面,双方的交锋也围绕着这些焦点展开。
律师的多番辩驳
在涉案金额的认定上,案中存在两份价格认定结论,律师团队依据“存疑有利于被告”的原则,提出应结合两份鉴定以最低价认定涉案价格。虽然
法院未直接采纳该意见,但当庭阐明了认定逻辑,避免了金额被不当抬高。这一过程体现了律师对法律原则的坚持和运用,为当事人争取了更合理的金额认定。
对于被扣押的车辆,律师提出该车兼具家庭日常生活用途,不应认定为作案工具。法院经审查认为车辆运输涉案锁阳频率高、与犯罪关联紧密,依法认定为作案工具予以没收。不过,这一争点的充分交锋让法庭对涉案财物的处置作出了更审慎的认定。
在随身财物方面,律师提出扣押的手机仅为提取电子数据所用,数据提取完毕后应予发还,该意见被法院采纳。律师在这一点上精准把握了法律规定,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量刑情节上,律师团队全面阐述了柴某某的从宽情节,包括坦白、自愿认罪认罚、初犯偶犯、主观恶性较小以及对锁阳保护属性认知程度低等,还提出柴某某系从犯的辩护意见。尽管法院未认定构成
共同犯罪,但充分采纳了律师关于从宽处罚的辩护意见。
交锋之后的结果
审理过程中,柴某某等8名被告人主动缴纳罚金。法院综合考虑各被告人的犯罪性质、情节、悔罪表现及社区矫正调查评估意见,最终对8名被告人全部适用
缓刑。柴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缓刑三年,判决结果在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幅度之内,当事人免于牢狱之灾。
这起案件是一起典型的因法律意识淡薄而引发的涉野生植物刑事案件。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在庭审交锋中,凭借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有温度的结果,同时也为同类案件的辩护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思路。法律的底线不容逾越,但专业的辩护,能在法律框架内为当事人带来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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