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合同纠纷 > 违约金与损害赔偿金能并用吗

违约金与损害赔偿金能并用吗

2024.04.24 合同纠纷 1088人浏览举报
解析
(一)无约定违约金时
如当事人未约定违约金,则可主张损失赔偿。在此情况下,因为不存在违约金,所以不存在约定违约金和损失赔偿并用的问题。
(二)约定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时
根据法律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也就是说,在此种情况下,不能在主张违约金的同时主张损失赔偿,而是只能请求增加违约金。对此,法律明确规定:“当事人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增加违约金的,增加后的违约金数额以不超过实际损失额为限。增加违约金以后,当事人又请求对方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三)违约金高于造成的损失时
此种情况又可分为两种不同情况:
1、约定违约金稍微高于造成的损失时
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八条可以推断:在此情况下,当事人可主张违约金,但不能同时主张违约金和损失赔偿。
2、约定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时
根据法律的规定,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关于此款所述之“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同样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八条推断:在此情况下,当事人可主张违约金,但不能同时主张违约金和损失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
报告编号:NO.20240424*****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刘辉

河北德公律师事务所

刘辉律师,专职律师擅长房产纠纷

  • 32009

    精选解答
  • 44865005

    阅读量
相关文书下载 查看更多
  • 违约金与损害赔偿金可以并用吗
    违约金责任及损害赔偿责任各自独立,不可兼得。其中,违约金责任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适用,且应遵循能够弥补损失这一基本规则,同时禁止从该过程中谋求任何额外收益。
  • 违约金和损害赔偿金能并用吗
    当事人可以约定违约金,也可以约定损害赔偿,一般而言这两者是不能并用的。当然,惩罚性损害赔偿金可以与违约金同时适用,但是惩罚性损害赔偿必须是法定的。
  • 违约金与损害赔偿金并用可以吗
    违约金与损害赔偿金在一定情形下可并用。补偿性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害时,受损方可求增加赔偿补差额;惩罚性违约金数额足以弥补损害时,一般不能再主张损害赔偿金。
  • 违约金和损害赔偿金是否可以并用
    违约金和损害赔偿金一般不能并用。违约金有补偿和一定惩罚性,能弥补损失就无需损害赔偿金。特殊情况是调整违约金数额,而非二者并用,是为使其契合实际损害情况。
  • 定金与损害赔偿金能否并用
    众所周知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替代物作为担保来确保合同的执行具有现实基础,如果不执行合同就将其赔付给另一方。因为其担保合同履行,所以属于债权的性质同时属于违约赔偿金,那么定金能与损害赔偿金一样吗?可以同时用吗?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