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众所周知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替代物作为担保来确保合同的执行具有现实基础,如果不执行合同就将其赔付给另一方。因为其担保合同履行,所以属于债权的性质同时属于违约赔偿金,那么定金能与损害赔偿金一样吗?可以同时用吗?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违约金与损害赔偿在一定条件下可并用。补偿性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害时,可就不足部分求偿;惩罚性违约金通常不能与损害赔偿并用,否则可能使守约方获利过高,有违公平。

根据我国最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违约金与损害赔偿金无法同时使用。这是因为若对于同样的违约事项采取了同时适用违约金及赔偿损失的措施,其最终导致的赔偿金额将远超实际所造成的损害金额。

违约金责任及损害赔偿责任各自独立,不可兼得。其中,违约金责任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适用,且应遵循能够弥补损失这一基本规则,同时禁止从该过程中谋求任何额外收益。

当事人可以约定违约金,也可以约定损害赔偿,一般而言这两者是不能并用的。当然,惩罚性损害赔偿金可以与违约金同时适用,但是惩罚性损害赔偿必须是法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