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
合同纠纷:为企业追回千万损失
2022年,一家实业
公司为了突破高端电镀镍球生产工艺的瓶颈,委托科技公司研发“真空水平连铸生产线”,并支付了1846.8万元的研发经费。然而,经过数年、33次调试,设备始终无法达到合同约定的“年产3000吨”的核心指标。科技公司不仅拒绝退款,还试图将研发失败的责任转嫁给实业公司。
这是一起涉及专业技术认定的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难点重重。被告咬定合同是“合作研发”,主张双方共担风险,原告无权退款;还声称项目是“世界首创”,失败是因为“现有技术水平无法克服的困难”,想援引技术开发合同的风险负担规则免责。而且涉及金额巨大,被告已将大部分资金投入设备采购,全额追回资金存在极大不确定性。
王宇佼律师作为原告的代理律师,确立了“透过名称看实质,锁定根本违约”的核心诉讼策略。她依据《
民法典》关于技术合同的规定,重点举证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指出实业公司仅负责出资、提供场地及辅助人员,而科技公司是研发主体,负有“确保产品最终符合验收标准”的义务,最终让
法院认定本案实为技术委托开发合同。对于被告的“技术风险”抗辩,王律师解读“确保达标”条款,主张该条款已构成对研发风险的预先分配,即科技公司签约时已承诺有能力克服技术困难。同时,她通过提交33次调试记录、事故现场照片及视频,证明设备存在固有的机械与工艺缺陷,而非单纯的科学探索风险。此外,王律师还梳理了海量证据,构建了完整的证据链,证明原告已依约足额支付款项,被告交付的设备始终无法稳定运行,被告在长达两年时间内未能解决核心产能问题,致使原告合同目的彻底落空。
最终,一审法院完全采纳了王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解除双方签订的《合作研发合同书》,全额返还原告已支付的研发经费1846.8万元,案件受理费13万余元由被告承担。这一案例不仅体现了王宇佼律师深厚的法律功底,还展示了她在处理复杂技术合同纠纷时的专业能力和应变能力。
“借名
买房”纠纷:维护出资人合法权益
2007年,冯某因经济受限或政策原因,与女婿王某口头协商“借名买房”。冯某实际出资,将一套公有住房登记在王某及其女儿梁某名下,王某还出具了书面证明。后来冯某要求过户,王某、梁某却推诿,引发了诉讼。
一审胜诉后,被告王某强提起上诉,提出了极具迷惑性的双重抗辩。他坚称2007年8月20日出具的《证明》是在
醉酒状态下被原告之女设计骗取签字,次日还做了酒精度检测,该证明非其真实意思表示。王宇佼律师指出,该证明有王某强本人的亲笔签名,且与其后续的酒精检测行为形成逻辑印证,结合当时购房的资金流向,这只是对方逃避义务的托词,法院最终未予采信。
王某在上诉中还质疑
证人(原告的另外两名儿子)身份,认为他们是原告的直系亲属,属于“利害关系人”,其证言不能作为定案依据,并指责一审程序违法。王律师强调在亲属间的借名买房纠纷中,不能机械适用证据规则。她结合2007年的银行取现记录以及房屋长期由原告实际居住、缴纳
水电费、
物业费的事实,构建了一个完整的“出资-占有-收益”证据链。法院认为证人关于原告出资购房的证言与客观事实高度吻合,予以采纳。此外,王某辩称房屋系其与妻子梁某共同购买,因原告是岳母才让其居住。王律师调取并提交了王某的工资收入明细表,证实其当时的经济收入水平根本无力承担购房款;同时指出,若系共同购买,为何仅有王某一人签字确认权属归原告?通过反推,彻底否定了对方的抗辩理由。
最终,一审及二审法院均完全支持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确认涉案住宅楼房归原告冯某所有,判令被告协助原告办理不动产变更登记手续,
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这一案例充分体现了王宇佼律师在处理家事与房产交叉纠纷时的灵活性和专业性,既维护了法律的严肃性,又保障了实际出资人的合法财产权益。
专业律师,值得托付
王宇佼律师是
甘肃金天元
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法学学士,持有法律职业资格A证。她曾参与
福建省道路交通安全地方法规立法工作,还担任过
上市公司法律讲师。执业以来,她作为多家国有企业常年法律顾问,精通企业法律风险防控、合同纠纷及民商事诉讼,擅长开展企业法律合规培训。她以“专业、务实、高效”为执业理念,致力于为企业及个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无论是复杂的技术合同纠纷,还是“借名买房”这类家事
房产纠纷,王宇佼律师都能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客户制定合理的诉讼策略,收集有力的证据,最终赢得诉讼。如果你在婚姻、继承、合同、劳动等方面遇到法律问题,王宇佼律师会是你值得信赖的选择,她将用专业的
法律知识和负责的态度,为你排忧解难。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