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委托代理终止情形主要有五种:代理期限届满或代理事务完成;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代理人辞去委托;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代理人或被代理人死亡;作为代理人或被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

委托代理的终止情形分法定终止和约定终止。法定终止包括代理期限届满或事务完成、被代理人取消或代理人辞去委托、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一方死亡、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终止;约定终止依合同约定条件成就而定。

代理机构终止委托协议,可按以下方式进行:查看协议约定,按其中终止条款执行;发出书面通知,表明意图、时间等;进行工作交接,保障委托人权益;协商后续事宜,不成则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委托代理是常见民事法律行为,指代理人依被代理人委托,以其名义在权限内实施行为,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基于授权委托产生,有书面、口头形式。代理人要履职,不得越权,适用多种民事活动。

授权不完全等同于委托代理,二者有区别。授权范围广,可涉及多种行为及内部管理事务;委托代理是法律关系,强调在民事法律行为范畴内以委托人名义行事。总之,授权概念宽泛,委托代理侧重民事法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