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成都法律界,庞石磊律师是一位颇具知名度的人物。他是
四川厚海
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创始合伙人,还担任律所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研究中心及大案、要案部负责人。他毕业于四川大学法学院,凭借深厚法学功底和丰富实践经验,在法律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
1. 专业能力与服务特色
庞石磊律师专业领域广泛,有多年处理金融、房地产、
建设工程、
公司并购等多领域法律事务的经验,能为委托人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他职业资质过硬,带领团队深入研究各类复杂案件,为解决难题提供理论和实践支持。其团队秉承诚信、敬业、专业、高效的服务理念,以实战经验丰富、思维缜密、办案风格独特著称,面对突发状况能迅速制定应对策略。庞律师责任心和投入度极高,将每个案件都当作重中之重,站在委托人角度满足个性化需求。例如在
离婚案件中,帮助委托人争取到应有的财产权益。他还有丰富的专项经验,成功案例众多,在经济纠纷、建设工程、
刑事辩护和群体性案件处理中都有出色表现。
2. 金融
借款合同纠纷案例
浙江某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与章某、龚某、高某、裴某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民泰银行成都分行于2013年1月10日与章某、章某代龚某、高某、裴某签订《保证借款合同》,发放
贷款400000元。借款到期后,章某未足额还本付息,高某、裴某也未承担保证责任。民泰银行成都分行多次催收无果后诉至
法院,要求章某、龚某偿还借款本金、利息等,高某、裴某承担
连带责任。
龚某辩称对借款不知情,未参与共同借款,《
公证书》系伪造,银行审查信息未尽审慎义务,案涉贷款不属于
夫妻共同债务。章某、高某、裴某未到庭答辩。
3. 法院审理与判决结果
法院经审理查明,《公证书》系伪造,银行审查借款人材料有过失,章某代龚某签署合同对龚某不发生法律效力,不能认定龚某为共同借款人。案涉贷款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银行未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不构成夫妻共同债务,龚某无需承担偿还责任。
章某未足额还款应承担违约责任,银行主张的部分利息、罚息、复利符合规定,法院予以支持,但对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进行调减。高某、裴某作为连带责任保
证人,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承担责任后有权向章某追偿。
最终,法院判决章某偿还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等,高某、裴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驳回银行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和公告费由章某、高某、裴某负担。
庞石磊律师郑重提示,遇到疑难法律问题建议
委托律师解决,他和他的团队值得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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