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陈成有律师简介
陈成有律师2011年毕业于
昆明理工大学,是
云南滇晋
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和民商事部主要负责人。他主要处理
建设工程、
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等事务。在办案时,他凭借扎实的
法律知识和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工作严谨,不放过细节,思维敏捷能抓住关键,专业高效的风格为当事人提供了优质服务。他成功代理多起民、商事案件,积累了丰富经验,掌握了独特诉讼技巧。
2.陈成有律师的服务理念与见解
执业期间,陈成有律师不断优化服务理念,把委托人的事当成自己的事,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以勤勉尽责和务实高效赢得当事人信任。他认为律师提前参与法律事务很有必要,能把控和预防法律风险,避免纠纷,让社会更和谐稳定。他坚持以法律技能为依托,追求法律信仰,期望为更多人提供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愿为法治社会建设贡献力量。
3.债权继承案件背景
A某与B某是夫妻,C某是他们的独生女,D某与E某是夫妻。2015年,D某因资金周转找B某借了20万元,出具
借条约定月息1.5%。2018年B某去世,C某继承债权,后A某成为新
债权人,D某与E某承诺还款。
4.案件经过与争议焦点
从2015年5月到2016年7月,D某每月还3000元,之后每月还1000元,还分两次还了5万元本金及部分款项。到2024年,还欠A某本金10万元及利息。A某与C某多次催促,D某与E某推诿不还,A某与C某起诉。案件争议焦点有:借款利息是否应支付,已归还款项是本金还是利息,E某是否要承担共同还款责任。
5.诉讼过程与判决结果
立案后,
法院用简易程序审理,双方都提交了证据。法院查明借款关系真实有效,存在利息约定。最终判决D某与E某在判决生效15日内向A某、C某归还本金10万元及自2017年3月10日起按月利率1%计算的利息,案件受理费2020元由被告承担。
6.案件意义
此案明确了
民间借贷利息约定的认定标准,为利息约定不明的情况提供了裁判思路;保护了继承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债权债务关系稳定;强调了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E某虽未签字但备注确认债务被认定需共同偿还;促进了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体现了法律对诚信原则的维护。陈成有律师在案件中展现出专业能力,守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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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号:NO.2025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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