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的广阔天地里,有许多为公平正义而战的法律人,陈成有律师便是其中的杰出代表。他毕业于
昆明理工大学,是
云南滇晋
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和民商事部主要负责人。陈律师专注于
建设工程、
合同纠纷等多个领域,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严谨的工作态度和高效的办案风格,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他将优化服务理念放在首位,把委托人的事当作自己的事,以勤勉尽责和务实高效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他还具有前瞻性思维,认为律师提前参与法律事务能预防风险,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接下来要说的是一起与债权继承相关的案件。A某与B某是夫妻,C某是他们的独生女,D某与E某也是夫妻。2015年,D某因资金周转找B某借了20万元,还写了
借条并约定月息1.5%。2018年B某去世,C某继承了该债权,之后A某成为新的
债权人,D某与E某承诺向A某偿还剩余债务。
从2015年5月到2016年7月,D某每月还3000元,2016年8月起每月还1000元。2016年8月1日和8月30日,D某分别还了5万元本金,之后又陆续还了部分款项。到2024年,D某与E某还欠A某本金10万元及相应利息。A某与C某多次催促,可D某与E某却以各种理由推诿不还钱。于是,A某与C某在2024年向云南省昆明市某
法院起诉,要求D某与E某偿还本金10万元及自2017年3月10日起按月利率1%计算的利息。
这个案件有几个争议焦点。一是借款利息是否该支付,D某与E某称没明确约定利息,所以不该支付,还认为还的钱都是本金。二是已归还款项的性质,双方对还的钱是本金还是利息有分歧。三是E某是否要承担共同还款责任,E某虽没在借条上签字,但在借条上备注确认了债务,是否算共同债务存在争议。
案件立案后,法院用简易程序公开
开庭审理。原告A某、C某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陈成有律师、肖顺律师,被告D某、E某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刘x林都参加了诉讼。原告提交了借条、银行流水等证据证明借款事实和债权继承合法,被告提交银行流水证明已还款金额。
法院经审理查明,D某与B某的借款关系真实有效,根据还款记录和E某的备注能认定有利息约定。法院详细审查了借款本金和利息的计算。最终,法院判决D某与E某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A某、C某归还借款本金10万元及自2017年3月10日起按月利率1%计算的利息,案件受理费2020元由被告承担。
这起案件意义重大。一是明确了
民间借贷利息约定的认定标准,为类似利息约定不明的案件提供了裁判思路。二是保护了继承人的合法权益,确认了继承人对债权的合法
继承权,维护了债权债务关系的稳定。三是强调了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E某的备注行为被认定有共同偿还债务的意思,明确了认定标准。四是促进了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判决债务人还款体现了法律对诚信原则的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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