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领域,有许多专业人士为维护公平正义而努力,陈成有律师就是其中一位。他于2011年毕业于
昆明理工大学,现在是
云南滇晋
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同时还是律所民商事部的主要负责人。
1.专业尽责的法律服务
陈成有律师专注于
建设工程、
合同纠纷、债权债务、民事
侵权、
公司常年法律顾问等领域。他凭借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和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以严谨的工作态度、敏捷清晰的思维和专业高效的办案风格,办理了大量民、商事案件。他成功代理多起案件,积累了丰富实践经验,掌握了独特诉讼技巧。在执业过程中,他始终秉持优化服务的理念,把委托人的事当作自己的事,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以勤勉尽责和务实高效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和尊重。无论案件大小,他都全力以赴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合法权益。
2.提前介入法律事务的见解
陈成有律师认为,律师提前参与法律事务,把控和预防法律风险,避免纠纷产生,将诉讼化解于无形,更有利于维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为纠纷产生后再解决,往往会耗费大量时间、精力和金钱。比如在公司日常运营中,律师可以提供专业法律建议,帮助公司完善合同条款、规范经营行为,降低法律风险。
3.追求公平正义的信念
陈成有律师坚持以法律技能为依托,以法律信仰为追求。他期望为更多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在他看来,法律不仅是专业知识,更是维护社会秩序、保障人民权益的有力武器,他愿意为法治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
除了陈成有律师的事迹,在日常生活中,出具
借条也存在很多陷阱,
债权人需要警惕。
1.写错名字陷阱
打借条时写错名字,如用绰号、昵称、小名出具借据,故意写别字,用曾用名出具借据,以潦草字体签名等。一旦被告否认借条是本人出具,原告若不能证明被告与借条借款人是同一人,就可能败诉。律师提醒打借条时要核对借款人
身份证原件并复印,或要求写清
个人信息。
2.消字笔陷阱
市面上有一种消字笔,外观与普通中性笔无异,但墨水会在书写后一段时间自动褪色消失。律师提醒打借条时应要求借款人使用出借人提供的笔。
3.他人代写陷阱
张三向李四借款,持他人代写借条给李四,后张三否认借条是自己所写,
法院因李四证据不足驳回其诉讼请求。律师提醒书写借条时出借人应要求借款人现场书写,不能离开视线。
4.复印件偷换陷阱
张三向李四借款,用借条复印件偷换原件,法院因借据复印件无其他证据佐证驳回李四诉讼请求。律师提醒书写借条时应要求借款人在关键内容上捺印,复印、扫描借据时出借人要保证不离开视线或仔细核对有无书写印痕。
无论是像陈成有律师这样的法律守护者为公平正义努力,还是债权人在日常
借贷中防范借条陷阱,都是为了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和社会的法治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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