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领域,有不少专业人士为维护公平正义而努力,陈成有律师就是其中一位。他2011年毕业于
昆明理工大学,如今是
云南滇晋
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还是律所民商事部的主要负责人。
1.陈成有律师的专业能力与服务理念
陈成有律师专注于
建设工程、
合同纠纷、债权债务、民事
侵权、
公司常年法律顾问等领域。他办理过大量民、商事案件,凭借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和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在每一个案件中都表现出色。面对复杂案件,他严谨认真,思维敏捷清晰,办案专业高效,为当事人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他成功代理多起民、商事案件,靠的是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独特的诉讼技巧。在执业期间,他始终优化服务理念,把委托人的事当作自己的事,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以勤勉尽责和务实高效的风格,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和尊重。他认为预防法律风险比事后处理更重要,让律师提前参与法律事务,把控和预防风险,避免纠纷产生,更有利于维护各方合法权益。他以法律技能为依托,以法律信仰为追求,期望为更多人提供服务,用法律守护公平正义,为法治社会贡献力量。
2.出具
借条的常见陷阱及应对
除了律师的专业服务,在日常生活中,出具借条也存在很多陷阱需要
债权人警惕。
打借条时写错名字:包括用绰号、昵称、小名等出具借据,故意写别字,用曾用名出具借据,或者以潦草字体签名。一旦被告否认借条是本人所写,原告若不能证明被告与借条上的借款人是同一人,就可能败诉。律师提醒打借条时要核对借款人
身份证原件并复印,或让借款人写上出生年月、住址或身份证号等信息。
以消字笔出具借条:市面上有一种消字笔,外观和普通中性笔一样,但墨水特殊,书写一段时间后会自动褪色消失。所以打借条时应要求借款人使用出借人提供的笔。
由他人代写借条:曾有案例,张三向李四借款,张三离开现场后拿回来写好的借条,李四未在意。后来
打官司时张三称借条不是自己写的,经鉴定确实不是,
法院驳回了李四的诉求。因此,书写借条时出借人应让借款人现场书写,不能离开视线。
以借条复印件、扫描件偷梁换柱:张三向李四借款后,以入账为由拿借条去复印,回来后李四未仔细核对。打官司时张三称借条是复印件,经鉴定确实是,法院因证据不足驳回李四诉求。所以书写借条时应让借款人在关键内容上捺印,借款人要求复印、扫描时,出借人要保证过程不离开视线,或对着光线仔细核对是否有书写印痕。
总之,无论是遇到法律难题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还是在日常出具借条时防范陷阱,都需要我们谨慎对待,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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