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陈成有律师:专业服务的典范
陈成有律师2011年毕业于
昆明理工大学,是
云南滇晋
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及民商事部主要负责人。他专业领域广泛,涵盖
建设工程、
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等多方面事务。凭借深厚专业知识和丰富实践经验,能为当事人精准解决法律难题。其职业资质过硬,毕业于知名高校,有扎实理论基础,还不断学习更新
法律知识,处理案件游刃有余,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合法权益。
在服务方面,陈成有律师特色鲜明。他办案严谨,思维敏捷清晰,注重与当事人沟通,了解需求后制定个性化方案。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成功代理多起民、商事案件,赢得信任。他责任心强,把委托人的事当成自己的事,全身心投入每个案件,坚持以当事人利益为出发点,提供全方位服务。而且他专项经验丰富,掌握独特诉讼技巧,能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灵活运用,在法律领域脱颖而出。
2.出具
借条的常见陷阱
打借条时写错名字是常见陷阱之一。有人会以绰号、昵称等出具借据,或故意写别字、用曾用名,甚至以潦草字体签名。一旦被告否认借条是自己所写,原告若不能证明借款人身份,就可能败诉。律师提醒打借条要核对借款人
身份证原件并复印,或让其写上
个人信息。
以消字笔出具借条也存在风险。市面上有外观与普通中性笔无异的消字笔,墨水会在一段时间后褪色消失。为防范此类风险,打借条应要求借款人用出借人提供的笔。
由他人代写借条也容易引发问题。比如张三向李四借款,持他人代写的借条给李四,后李四起诉,张三否认借条是自己所写,
法院因证据不足驳回李四请求。所以书写借条时,出借人应要求借款人现场书写,不能离开视线。
还有以借条复印件、扫描件偷梁换柱的情况。张三向李四借款,拿去借条复印后返回,李四未仔细核对。起诉时张三称借条是复印件不能定案,法院因证据不足驳回李四请求。因此,书写借条应要求借款人在关键内容上捺印,借款人复印、扫描时,出借人要保证过程在视线内,或仔细核对有无书写印痕。
陈成有律师凭借专业素养和高度责任心为当事人服务,维护公平正义。而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打借条时也要警惕这些常见陷阱,保护好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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