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治社会的大舞台上,律师是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他们运用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为当事人解决难题,维护公平正义。陈成有律师就是其中的佼佼者。
1.陈成有律师的专业之路
陈成有律师2011年毕业于
昆明理工大学,现在是
云南滇晋
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同时担任律所民商事部主要负责人。他专注于
建设工程、
合同纠纷、债权债务、民事
侵权以及
公司常年法律顾问等领域,办理了大量民、商事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办案时,他展现出卓越的专业素养。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和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让他能应对各类复杂案件。他工作严谨,不放过任何细节,思维敏捷清晰,能迅速抓住案件关键要点,制定合理有效的诉讼策略,专业高效的办案风格让他成功代理多起案件,赢得当事人高度认可。
2.陈成有律师的服务理念
除了专业能力,陈成有律师还注重服务理念的优化。他把委托人的事当成自己的事,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以勤勉尽责和务实高效赢得当事人信任和尊重。他认为律师不仅要在纠纷发生后提供帮助,更应提前参与法律事务,把控和预防法律风险,避免纠纷产生,这种将诉讼化解于无形的理念,有利于维护各方合法权益,体现了他的远见卓识。
3.陈成有律师的法治追求
陈成有律师以法律技能为依托,以法律信仰为追求,深知自己肩负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任,期望为更多当事人提供优质服务。在法治社会建设中,他愿意贡献自己的力量,让法律光芒照亮每一个角落。未来,相信他会凭借专业知识和高尚职业道德,为当事人解决更多法律难题,推动法治社会发展。
4.
诉讼离婚中夫妻感情破裂的认定
在实践中,人民
法院审理
离婚案件,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准予或不准离婚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要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现状和有无和好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
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了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标准,如
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实施
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
分居满二年等情形,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经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也应准予离婚。此外,对于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般参照1989年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相关意见中列举的14种情形作为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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