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的世界里,有这样一群人,他们凭借专业知识为当事人排忧解难,维护公平正义。陈成有律师便是其中的佼佼者,同时,我们也将探讨在
离婚协议中
债权人面临问题时的维权途径。
陈成有律师:专业法律守护者
陈成有律师于2011年毕业于
昆明理工大学,是
云南滇晋
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及民商事部主要负责人。他在法律领域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和高度的责任感。
-专业领域广泛:涵盖
建设工程、
合同纠纷、债权债务、民事
侵权以及
公司常年法律顾问等多个方面。无论是复杂的建设工程法律问题,还是日常合同纠纷,他都能提供精准的解决方案。作为公司常年法律顾问,能提前为企业把控和预防法律风险。
-职业资质过硬:毕业于昆明理工大学让他拥有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和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成为专职律师后,他不断学习研究最新
法律法规,紧跟行业发展趋势,为处理各类案件提供坚实的理论支持。
-服务特色鲜明:以严谨的工作态度、敏捷清晰的思维和专业高效的办案风格著称。深入研究分析每一个案件,制定适合当事人的解决方案,并与当事人保持密切沟通,及时反馈案件进展。
-责任心与投入度高:把每一个委托人的事当成自己的事,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以勤勉尽责的精神投入案件,努力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提供长远的法律保障。
-专项经验丰富:办理大量民、商事案件,积累了丰富实践经验,掌握独特诉讼技巧,成功代理多起案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
离婚协议约定财产归一方,债权人维权解析
近年来,夫妻一方为躲避个人债务,在离婚协议中约定财产全部归另一方所有,导致债权人赢了
官司却执行不到财产的情况时有发生。
-案例:2021年1月,方某起诉林某偿还借款本金900万元及利息,
法院追加林某妻子李某为被告,判决林某偿还。执行时发现林某名下无财产,后方某得知林某与李某在案件审理中
协议离婚,将公司股份转让给李某。方某遂起诉要求撤销该转让约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
债务人无偿处分财产权益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请求法院撤销;第五百四十一条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未行使则消灭;第五百四十二条规定,被撤销的行为自始无法律约束力。
-解析:本案焦点是林某处分
股权行为是否影响方某债权实现。债权人行使撤销权需满足三个条件:一是对债务人享有合法有效债权;二是债务人实施处分财产或放弃债权行为;三是该行为影响债权实现。本案中方某有生效判决证明债权,林某实施无偿处分财产行为,且在方某执行无果情况下,应认定该行为影响债权实现,法院最终认定方某撤销权成立。
陈成有律师以专业守护公平正义,而在离婚协议债权维权方面,债权人可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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