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的广阔天地中,有这样一位专业且负责的律师——陈成有律师,同时,合同违约解除后的违约金适用问题也备受关注。
陈成有律师:专业护航当事人
1.专业领域深耕:陈成有律师2011年毕业于
昆明理工大学,现为
云南滇晋
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及民商事部主要负责人。他专注于
建设工程、
合同纠纷、债权债务、民事
侵权、
公司常年法律顾问等民商事领域。这些领域在实际生活中复杂多样,而他凭借深厚的专业知识和丰富实践经验,能为当事人提供全面、多层次的法律服务,无论是建设工程纠纷还是合同难题,都能妥善解决。
2.职业资质过硬:毕业于昆明理工大学赋予了他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和法学理论功底。在法律行业多年,他通过办理大量民、商事案件,将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他严谨的工作态度、清晰的思维和高效的办案风格,使他在众多案件中脱颖而出,成功代理多起案件,积累了丰富经验和独特诉讼技巧,彰显了卓越的职业资质。
3.服务特色鲜明:陈成有律师秉持提前介入、预防风险的服务理念。他认为律师提前参与法律事务,把控和预防法律风险,避免纠纷产生,将诉讼化解于无形,更有利于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这种前瞻性服务模式能从源头上为当事人避免潜在法律风险,减少不必要损失。
4.高度负责投入:执业期间,他始终把委托人的事当成自己的事,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以勤勉尽责的精神和务实高效的风格,全身心投入每个案件。他深知当事人信任的珍贵,对待每个案件都一丝不苟,力求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合法权益,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和尊重。
5.专项经验丰富:他办理大量民、商事案件,积累了丰富专项经验。面对复杂案件,能迅速找到关键问题,运用独特诉讼技巧制定最佳解决方案,为其在法律领域的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合同违约解除后违约金适用规则
根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包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司法实践也有相关明确规定,最高人民
法院《关于当前形势下审理民商事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认为违约金条款可独立于合同剩余条款,效力不受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影响;《关于审理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虽针对买卖合同,但体现的违约金条款效力不因
合同解除受影响的法理可类推适用于其他合同。总体而言,合同因违约解除,违约金条款可继续适用,但违约金过分高于解约造成的损失,法院可依当事人请求调整。
陈成有律师以专业素养和高度责任心在法律领域发光发热,而合同违约解除后违约金的适用规则也为解决相关纠纷提供了明确指引,共同守护着社会的公平正义和法律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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