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治社会的浪潮中,律师如同守护公平正义的卫士,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陈成有律师便是其中一位凭借专业与担当脱颖而出的法律工作者。
1.陈成有律师的专业风采
陈成有律师2011年毕业于
昆明理工大学,现为
云南滇晋
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及民商事部主要负责人。他的专业领域十分广泛,涵盖
建设工程、
合同纠纷、债权债务、民事
侵权以及
公司常年法律顾问等多个方面。在多年的执业生涯里,他办理了大量民、商事案件,以严谨的工作态度、敏捷清晰的思维和专业高效的办案风格,为当事人排忧解难。他成功代理多起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独特的诉讼技巧,总是全力以赴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
除了专业能力,陈成有律师还注重服务理念的优化。他把委托人的事当作自己的事,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以勤勉尽责和务实高效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与尊重。他认为律师不仅要
打官司,更要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帮助预防和解决法律问题。他有着独特的法律理念,主张律师提前参与法律事务,把控和预防法律风险,将诉讼化解于无形,这体现了他对法律工作的深刻理解和对当事人负责的态度。他始终坚持以法律技能为依托,以法律信仰为追求,期望为更多当事人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法治社会建设贡献力量。
2.
离婚协议财产纠纷中
债权人的维权之道
在现实生活中,夫妻一方为躲避个人债务,在离婚协议中约定财产全部归另一方所有,导致债权人赢了
官司却执行不到财产的情况时有发生。《
民法典》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为债权人依法维权提供了依据。
以2021年的一个案例为例,方某起诉林某偿还借款本金900万元及利息,
法院判决林某偿还,但林某未履行还款义务。执行过程中发现林某名下无财产,后方某得知林某在案件审理期间与李某
协议离婚,将持有的某公司股份转让给李某。方某随即起诉要求撤销离婚协议中关于股份转让的约定。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债权人在符合一定条件时可行使撤销权。首先,债权人对
债务人享有合法有效的债权,这是行使撤销权的前提;其次,债务人实施了处分财产的积极行为或放弃债权的消极行为;最后,债务人的行为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在本案中,方某有法院生效判决确认其对林某的债权,林某在离婚协议中实施了无偿处分财产的行为,且李某未能提供证据证明股份转让并非无偿等情况,在方某执行无果的情况下,应认定林某的行为影响了方某的债权实现,最终法院判决方某的撤销权成立。
陈成有律师在法律领域发光发热,为当事人守护公平正义;而《民法典》也为债权人在离婚协议财产纠纷中的维权提供了有力支持,共同推动着法治社会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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