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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知名律师庞石磊:多领域维权显实力与智慧

2025.09.08 合同纠纷 85人浏览举报
解析
成都知名律师庞石磊:专业维权显实力
庞石磊是成都知名律师,身兼四川厚海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创始合伙人等多个要职。他毕业于四川大学法学院,拥有多年处理金融、房地产、建设工程等多领域法律事务的经验。其律师团队秉持诚信、敬业、专业、高效的服务理念,凭借丰富实战经验、钻研精神、缜密思维、独特办案风格和稳定心理素质,赢得委托人一致好评。
庞石磊律师有众多成功案例。经济纠纷方面,他代理芦山西xx种合金有限公司等案件,帮委托人挽回大量经济损失,如芦山西xx种合金有限公司案挽回110余万元,简阳市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案挽回500余万元,参与负某集团案件涉案标的逾3亿,最终帮委托人争取权益近亿元。合同纠纷中,处理房屋买卖、装饰装修等多种合同纠纷都有好结果,像何x、郑x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二审,委托人全面胜诉挽回近百万元。婚姻家庭纠纷里,他也能力卓越,张某与李某离婚案,查询到男方转移财产线索,为委托人争取数千万夫妻共同财产绵阳三台于女士案冻结资金两千多万,挽回数百万元夫妻财产;王某与李某涉外离婚案,在一方无法回国情况下顺利代理离婚。此外,他还处理过网络主播电信诈骗案、群体性案件、征地拆迁案件等,都取得不错成效。庞石磊律师提示,遇到疑难问题委托律师解决,自行处理可能造成重大损失。
交通事故部分受害人先行起诉赔偿分配难题
2012年3月15日,赵某驾驶翻斗车因操作不当致行人王某、白某、陈某受伤,赵某负事故全部责任。王某九级伤残,费用145,355.31元;陈某十级伤残,费用107,075.02元。翻斗车系尚某所有,赵某是其雇员,车在平安财险阜新中心支公司投保交强险,事故在保险期内,开庭前白某未起诉。
案件审理中存在两种意见。一种认为根据不诉不理原则,王某和陈某先行起诉可优先在交强险范围内获赔,即便他们用尽保险金额,白某还可向尚某索赔。另一种认为交强险是公益性保险,应平等惠及每位受害人,法院应先中止案件,待白某起诉后再判决,否则难以核实各受害人损失比例,且交强险可能是受害人唯一赔偿途径。
这两种意见各有合理性。第一种考虑到伤情不同可能影响诉讼效率,让多数受害者不能及时获赔;第二种侧重受害人平等性和赔偿均衡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仅规定多个被侵权人同时起诉时按损失比例确定交强险赔偿数额,部分受害人先行起诉尚无明确规定。法官可通过释明权,告知未起诉受害人及时起诉加入合并审理,若不起诉则视为放弃同时按比例受偿权利,判决保险公司对已诉受害人赔偿,其他受害人另案起诉,这样既尊重程序选择权,又保障先行起诉受害人实体权利。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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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号:NO.2025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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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石磊

四川厚海律师事务所

庞石磊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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