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成都法律界,庞石磊律师是一颗耀眼的明星。他身为
四川厚海
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创始合伙人,同时担任律所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研究中心及大案、要案部负责人,凭借深厚的专业素养和丰富的实战经验,为众多委托人维护了合法权益。
专业背景与服务理念
庞石磊律师毕业于四川大学法学院,拥有多年金融、房地产、
建设工程等多领域法律事务处理经验。他带领的团队秉持诚信、敬业、专业、高效的服务理念,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团队凭借丰富的实战经验、刻苦钻研的精神、缜密的思维、独特的办案风格以及应对突发状况的稳定心理素质,赢得了委托人的一致好评。他们始终为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据理力争,全力满足当事人个性化的法律服务需求。
成功案例彰显实力
从庞石磊律师丰富的成功案例中,能深刻感受到他的专业与实力。在芦
山西xx种合金有限
公司与四川xx冶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的
执行异议案中,帮委托人挽回110余万元经济损失;在简阳市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
资阳市xx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
合同纠纷案中,为当事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500余万元;在参与负某集团与某市交通局的BOT建设工程纠纷中,涉案标的逾3亿,最终帮委托人争取权益近亿元。此外,在处理
离婚案件时,面对男方
恶意转移财产等复杂情况,他的团队也能精准出击,为委托人争取到应有的财产。在
征地拆迁、
股权转让等各类案件中,庞律师团队都展现出了卓越的能力。
具体案件体现专业
以
浙江某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与章某、龚某等金融
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为例。龚某委托庞石磊律师作为其特别授权代理人参与诉讼。案件中,民泰银行成都分行主张龚某承担还款责任,但庞石磊律师为龚某进行了有力辩护。他指出,龚某对案涉借款不知情,未委托他人代办银行借款手续,未在案涉借款凭证上签字或事后追认,且《
公证书》系伪造,民泰银行在审查、核实
贷款人信息时未尽到审慎审查义务,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对龚某不构成善意。同时,案涉贷款不属于
夫妻共同债务,
债权人未举证证明该笔贷款用于日常生活或属于夫妻共同意思表示。最终,
法院采纳了庞石磊律师的观点,认定龚某并非案涉贷款共同借款人,案涉债务不构成夫妻共同债务,驳回了民泰银行对龚某承担偿还责任的主张。
庞石磊律师郑重提示,遇到疑难问题强烈建议
委托律师解决。律师有专门解决纠纷的工具和丰富经验,擅自处理可能会造成重大损失及不良后果。选择庞石磊律师团队,就是选择专业与保障,能让您在法律的道路上不再迷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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