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石磊律师:专业守护合法权益
在
成都法律界,庞石磊律师是一颗耀眼的明星。他身为
四川厚海
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创始合伙人,还负责律所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研究中心以及大案、要案部。毕业于四川大学法学院的他,拥有多年金融、房地产、
建设工程等多领域法律事务处理经验。
庞石磊律师带领的团队秉持诚信、敬业、专业、高效的服务理念。在竞争激烈的法律市场中,凭借丰富实战经验、刻苦钻研精神、缜密思维、独特办案风格和稳定心理素质,赢得委托人一致好评。他们为委托人合法权益据理力争,满足当事人个性化法律服务需求。
庞律师成功案例众多。从代理
公司合同纠纷为企业挽回巨额损失,到处理
离婚财产分割为弱势方争取权益;从参与数亿涉案金额的重大工程纠纷,到处理网络主播
电信诈骗刑事案件获免予刑事处罚结果;从化解群体性案件矛盾,到助力企业在
股权转让、
征地拆迁等事务中取得理想成果。例如,在芦
山西xx种合金有限公司与四川xx冶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的
执行异议案件中,帮委托人挽回110余万元经济损失;在张某与李某
离婚案中,为全职太太争取到数千万
夫妻共同财产,充分展现其专业与担当。庞律师提示,遇到疑难法律问题建议
委托律师,擅自处理可能造成重大损失。
最高法新规:未成年人“打赏”款项可返还
近年来,我国网络支付技术和网络娱乐服务业发展迅速,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现象受关注,由此产生的未成年人充值、“打赏”纠纷增多。最高人民
法院新出台的《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二)》对此类纠纷法律解释进行明确。
对于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未经监护人同意,参与网络付费游戏或网络直播平台“打赏”等支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款项,监护人请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返还,法院应予支持。若支出款项与年龄、智力不相适应,该付款行为效力待定,需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才生效,否则无效,取得财产应返还。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参与网络游戏的支出一律退还。在支出款项数额方面,未“一刀切”,而是将应返还部分限定在与未成年人年龄、智力不相适应部分,具体由法官根据游戏类型、成长环境、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综合判定。
无论是庞石磊律师为当事人的权益保驾护航,还是最高法对未成年人“打赏”纠纷的新规,都体现了法律在不同领域对人们合法权益的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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