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治社会的进程中,律师是维护公平正义、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力量。陈成有律师,便是众多优秀法律从业者中的杰出代表,他以扎实的专业知识和高度的责任感,在法律领域绽放着光芒。
陈成有律师毕业于
昆明理工大学,现任
云南滇晋
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及民商事部主要负责人。他专注于
建设工程、
合同纠纷、债权债务、民事
侵权、
公司常年法律顾问等领域,凭借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和法学理论功底,成功办理了大量民、商事案件。在办案过程中,他严谨细致,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认真核实每一个证据。其思维敏捷清晰,能迅速抓住案件关键,以专业高效的办案风格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服务。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独特的诉讼技巧,让他在面对复杂案件时游刃有余。
除了卓越的专业能力,陈成有律师还十分注重服务理念的优化。他将委托人的事当作自己的事,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以勤勉尽责的精神和务实高效的风格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与尊重。他认为律师不仅要在纠纷发生后解决问题,更要提前参与法律事务,把控和预防法律风险,避免纠纷产生,这种前瞻性的思维体现了他作为法律工作者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陈成有律师在实际案件中也展现出了非凡的专业素养。在A某、C某与D某、E某的
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他作为原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发挥了重要作用。案件中,D某向B某借款20万元,B某去世后,A某、C某作为
法定继承人继承债权。然而,D某、E某在偿还部分款项后拒绝履行剩余债务,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借款利息是否应当支付,被告辩称未明确约定利息;二是已归还款项的性质,双方对于是本金还是利息存在分歧;三是E某是否应承担共同还款责任,E某虽未在
借条上签字,但有备注确认债务。
在诉讼过程中,原被告双方均提交了相关证据。
法院经审理查明借款关系真实有效,结合还款记录及E某的备注,认定双方存在利息约定。最终,法院判决D某与E某归还借款本金10万元及相应利息,并承担案件受理费。
这起案件具有重要意义。它明确了
民间借贷利息约定的认定标准,为类似案件提供了裁判思路;保护了继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债权债务关系的稳定性;强调了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同时促进了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陈成有律师凭借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在法律领域为当事人排忧解难,推动了法治社会的进程。相信在未来,他会继续以法为剑,守护公平正义,为更多人带来法治的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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