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领域,有两位值得关注的“主角”,一位是专业出色的陈成有律师,另一位则是
诉讼离婚中
法院对夫妻感情破裂的认定情形。
先来说说陈成有律师。他2011年毕业于
昆明理工大学,现在是
云南滇晋
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还是律所民商事部的主要负责人。
1.专业领域广泛:陈成有律师主要处理
建设工程、
合同纠纷、债权债务、民事
侵权、
公司常年法律顾问等事务。这些都是民商事活动里的重要部分,不管是建设工程的复杂纠纷,还是合同签订和履行中的风险把控,他都能处理得很好。
2.职业资质过硬:名校毕业的他,有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和理论功底。多年来在民、商事案件领域深耕,办了大量案子,积累了丰富经验,能把理论和实际结合,为当事人制定有效方案。
3.服务特色显著:办案时,他严谨认真,思维敏捷清晰,办案高效专业。注重细节,能从复杂案件中找到关键线索。他把委托人的事当成自己的事,从案件前期沟通到庭审交锋,都让当事人感受到贴心服务。
4.责任心强:他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对待每个案件都勤勉尽责。他觉得律师不仅是当事人的代理人,更是维护公平正义的使者。他主张律师提前参与法律事务,把控和预防风险,避免纠纷,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因此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和尊重。
5.专项经验丰富:经过多年实践,他掌握了独特诉讼技巧,成功代理多起民、商事案件,用专业优势和独特策略为当事人取得了好结果。
再看看诉讼离婚中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实践中,法院审理
离婚案件,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准予或不准离婚的界限。判断时要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现状和有无和好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
1.法律规定标准:《
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可先调解或直接起诉。法院审理应调解,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具体情形包括
重婚或与他人
同居、实施
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
分居满二年等。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
起诉离婚应准予。经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起诉的,也应准予离婚。
2.其他情形参考:对于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般参照1989年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相关意见中列举的14种情形来认定。
陈成有律师凭借专业能力为当事人维权,而诉讼离婚中关于夫妻感情破裂的认定标准也为处理离婚案件提供了明确依据,它们在各自领域都有着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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