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治社会的发展进程中,律师和法律条文都发挥着关键作用。下面我们来了解陈成有律师的事迹以及
民法典助力
债权人维权的案例。
1.陈成有律师:专业担当守护公平正义
陈成有律师毕业于
昆明理工大学,现为
云南滇晋
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及民商事部主要负责人。他专注于
建设工程、
合同纠纷等多方面事务,在民、商事案件办理中能力卓越。
他有着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和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这让他能准确分析案件核心问题并制定合理解决方案。严谨的工作态度使他不放过任何案件细节,敏捷清晰的思维让他在法庭上能迅速应对复杂情况,专业高效的办案风格提高了案件办理效率,为当事人节省了时间和精力。他成功代理多起民、商事案件,积累了丰富实践经验和独特诉讼技巧。
在执业过程中,陈成有律师始终优化服务理念,把委托人的事当成自己的事,设身处地为当事人着想。同时,他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以勤勉尽责和务实高效的风格工作,赢得了当事人信任和尊重,树立了良好职业形象。
他认为律师提前参与法律事务,把控和预防法律风险,避免纠纷产生,将诉讼化解于无形,更有利于维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他以法律技能为依托,以法律信仰为追求,期望为更多当事人服务,为推动法治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2.民法典助力债权人维权案例
近年来,不少夫妻一方为躲避个人债务,在
离婚协议中约定财产全归另一方,导致债权人赢了
官司却执行不到财产。民法典对此作出规定,为债权人维权支招。
案例中,2021年1月方某起诉林某偿还借款本金900万元及利息,
法院追加林某妻子李某为被告,判决林某偿还债务。判决生效后林某未履行,方某申请执行,发现林某名下无财产。原来林某与李某在案件审理中
协议离婚,将某
公司股份转让给李某并办理了
股权变更登记。方某遂起诉要求撤销离婚协议中股份转让约定。
根据民法典规定,债权人行使撤销权需满足三个条件:一是债权人对
债务人享有合法有效债权;二是债务人实施了处分财产的积极行为或放弃债权的消极行为;三是债务人的行为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
在本案中,方某有法院生效判决证明对林某享有债权,林某在离婚协议中无偿处分财产。李某虽主张转让股份有其他考虑,但未提供证据。在方某执行无果的情况下,应认定林某转让股份行为影响了方某债权实现,法院最终判决方某撤销权成立。
陈成有律师以专业担当守护公平正义,而民法典则为债权人维护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支持,它们都在法治社会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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