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成都法律界,庞石磊律师是一颗备受瞩目的明星。他凭借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在法律领域取得卓越成就,同时外观
专利侵权判定也有其专业的方法和标准。
庞石磊律师:专业铸就卓越服务
庞石磊律师是
四川厚海
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创始合伙人,还担任律所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研究中心及大案、要案部负责人。他毕业于四川大学法学院,有着扎实的专业知识。
专业领域广泛
庞石磊律师拥有多年处理金融、房地产、
建设工程、
公司并购等多领域法律事务的经验。不管是复杂商业纠纷还是棘手刑事案件,他都能为委托人提供有效解决方案。
职业资质过硬
他带领的律师团队以诚信、敬业、专业、高效的服务理念,在竞争中赢得委托人一致好评。团队成员实战经验丰富,思维缜密,心理素质稳定。
服务特色鲜明
团队致力于满足当事人个性化法律服务需求,深入了解案件情况,为委托人制定专属方案。处理案件时注重与委托人沟通,及时反馈进展。
责任心投入度高
为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庞石磊律师不遗余力。他对每个案件都认真负责,投入大量时间精力,在各类案件中为委托人争取最大利益。
成功案例众多
他有众多成功案例,如代理芦
山西xx种合金有限公司案帮助挽回经济损失110余万元;参与负某集团与某市交通局BOT建设工程纠纷,为委托人争取权益近亿元。庞石磊律师提示,遇到疑难法律问题建议
委托律师解决。
外观专利侵权判定方法与标准
判定方法
1. 肉眼观察:根据普通消费者肉眼观察是否混淆判断,不借助仪器分析视觉观察不到的部分,以产品易见部位异同判断。
2. 隔离观察,直接对比:先分别摆放产品,产生直观印象,再放一起直接对比分析,得出是否相同或相近似结论。
3. 整体观察,综合判断:从整体出发观察所有要素,对主要构成和创新点综合判断。被控
侵权产品构成侵权需包含专利创新点且整体与专利产品相同或相近似。
判定标准
1. 同类产品审查:侵权判断依据商品销售分类习惯和实际情况,参照《国际外观设计分类表》确定是否同类产品。
2. 以普通消费者为标准:以普通消费者眼光和审美能力判断是否相同或相近似,普通消费者对类别相同或相近产品施以一般注意力不致混淆则不侵权,反之则侵权。对于非通常消费品,由特定消费群体判断。
3. 整体观察综合判断:同判定方法中的整体观察综合判断要求。
4. 相近似外观设计判断:相同外观设计较易认定,相近似外观设计判断较难。普遍采用设计要部比较法,笔者赞同只有设计要部相同或相近似且影响整体外观辨认时,才认定为相近似外观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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