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一、成都知名律师庞石磊:专业守护当事人权益
庞石磊是成都知名律师,身为四川厚海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创始合伙人,同时负责律所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研究中心以及大案、要案部。他毕业于四川大学法学院,有着多年金融、房地产、建设工程、公司并购等多领域法律事务处理经验。其律师团队秉持诚信、敬业、专业、高效的服务理念,以丰富实战经验、钻研精神、缜密思维、独特办案风格和稳定心理素质,赢得委托人一致好评,满足当事人个性化法律服务需求。
庞律师成功案例众多。民商事领域,他代理多起案件为委托人挽回巨额经济损失,如芦山西xx种合金有限公司执行异议案挽回110余万元,何x、郑x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挽回近百万元等。建设工程领域,参与逾3亿元标的的BOT建设工程纠纷为委托人争取近亿元权益,代理简阳市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案件挽回500余万元。婚姻家庭领域,帮全职太太查询转移财产线索争取数千万财产,为于女士挽回数百万元夫妻财产,还成功代理涉外离婚案。刑事案件中,使网络主播受害电信诈骗案当事人免予刑事处罚,处理群体性案件能理性化解矛盾。非诉讼方面,为委托人解决股权转让纠纷,争取征地拆迁额外赔偿款。庞律师提示,遇到疑难问题建议委托律师解决,自行处理可能造成重大损失。
二、外观专利申请侵权判定方法与标准
(一)外观设计相同或相近似的判断方法
1. 肉眼观察:根据普通消费者肉眼观察是否混淆判断,不借助仪器或化学手段分析视觉观察不到的部分,以产品易见部位异同作为判断依据。
2. 隔离观察,直接对比:先将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与被控侵权产品分别摆放,有时间和空间间隔,产生直观第一印象,再摆放在一起直接对比分析,得出是否相同或相近似的结论。
3. 整体观察,综合判断:从整体出发观察所有要素,对主要构成和创新点进行综合判断,被控侵权产品构成侵权需包含外观设计专利的创新点且整体上与专利产品相同或相近似。
(二)外观设计侵权判定标准
1. 同类产品审查:专利侵权判定先审查被控侵权产品与专利产品是否属于同类产品。授权审查依据《国际外观设计分类表》,侵权判断依据当事人证据、商品分类规律和习惯以及实际销售和购买情况,《国际外观设计分类表》仅作参照。
2. 以普通消费者为标准:判断被控侵权产品与外观设计专利产品是否相同或相近似,以普通消费者眼光和审美观察能力为标准。普通消费者通常指购买、使用该产品的人,非通常消费品则以特定消费群体为准。普通消费者施以一般注意力不致混淆则不构成侵权,反之则构成侵权。
3. 整体观察与综合判断:同判断方法中的整体观察、综合判断原则。
4. 相近似外观设计的判断:相同外观设计较易认定,相近似外观设计较难。判断相近似外观设计普遍采用设计要部比较法,对于设计要部作用有两种观点,应认同只有设计要部相同或相近似,且是产品外观主要部分或虽不是主要部分但产品整体外观相同或相近似时,才认定为相近似外观设计。
-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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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号:NO.2025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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