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的舞台上,律师们以专业知识和职业担当为当事人排忧解难,同时法律案件的审理也为我们揭示了诸多法律要点。
庞石磊律师:专业担当捍卫权益
在
成都法律界,庞石磊律师是一颗耀眼的明星。他身兼
四川厚海
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创始合伙人等多个重要职位,毕业于四川大学法学院,拥有多领域法律事务处理经验。他带领的律师团队秉持诚信、敬业、专业、高效的服务理念,在法律行业中脱颖而出。
庞石磊律师凭借丰富的实战经验、钻研精神、缜密思维和独特办案风格,赢得委托人一致好评。他为委托人合法权益不遗余力,在众多成功案例中展现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在代理的各类案件中,无论是
建设工程领域涉及数亿元标的的纠纷,还是婚姻家庭纠纷中复杂的
财产分割问题,他都能凭借专业知识为委托人争取最大利益。比如在芦
山西xx种合金有限
公司与四川xx冶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案件中,为委托人挽回110余万元经济损失;在张某与李某
离婚案件中,为委托人争取到数千万
夫妻共同财产。此外,他还积极处理群体性案件,避免群体性事件发生,在非诉讼领域也为委托人争取到额外赔偿款。庞石磊律师郑重提示,遇到疑难问题
委托律师解决是明智之选,他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优秀律师的专业与担当。
抵押
房产继承案件:法律要点明晰
在抵押房产继承的案件中,原告甘某、邬某与被告黄某等因阿 - 甘
遗产继承问题产生纠纷。阿 - 甘生前与妻子黄某建有楼房一栋并抵押给信用社,两原告以继承遗产为由要求分割楼房。
法院最终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本案存在两个主要争议点。一是争议对象,原告先后提出继承析产40万元和确认继承楼房五分之一
继承权,但这两种主张都因条件不具备而无法实现。原告先提出的继承析产40万元,是对析产方式的选择,需其他继承人同意且有经济能力,被告方不同意,此主张行不通;后来提出的确认继承楼房五分之一继承权,本质是确认楼房五分之一共有权,因楼房有抵押权,抵押权人不同意,该请求同样无法实现。二是抵押物处分问题,本案楼房是抵押物,根据法律规定,抵押人行使抵押物处分权应事先征得抵押权人同意,本案抵押权人不同意处分,所以不能处分该楼房。阿 - 甘逝世后抵押担保
借款合同主体发生变化,当事人应依法确认,以便今后处分抵押物。
综上所述,庞石磊律师以专业和担当为当事人权益保驾护航,而抵押房产继承案件则提醒我们,在涉及抵押物继承析产时,必须遵循法律规定,在抵押权人不同意的情况下,继承人不得对已设立抵押担保的遗产物进行继承析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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