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的浩瀚海洋中,有这样一位优秀的律师,他以专业和担当为当事人撑起一片公平正义的天空,他就是
成都知名律师庞石磊。同时,
交通事故赔偿诉讼主体资格和责任的认定也是法律实务中备受关注的问题。
庞石磊:专业服务守护当事人权益
庞石磊是
四川厚海
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创始合伙人,身兼律所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研究中心以及大案、要案部负责人。他毕业于四川大学法学院,拥有多年多领域法律事务处理经验,其团队秉持诚信、敬业、专业、高效的服务理念,赢得了委托人一致好评。
庞律师在多个领域都有众多成功案例。民商事领域,他为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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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挽回110余万元经济损失,让何x、郑x在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二审中全面胜诉挽回近百万元损失等。建设工程领域,他为负某集团争取近亿元权益,为简阳市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挽回500余万元直接经济损失。婚姻家庭领域,他帮助全职太太争取到数千万
夫妻共同财产,为于女士挽回数百万元夫妻财产,还成功代理涉外离婚案件。刑事案件方面,他让网络主播免予刑事处罚,理性化解群体性案件矛盾。非诉讼方面,他也为企业和委托人解决诸多难题,如争取到征地拆迁额外数百万元赔偿款。庞律师郑重提示,遇到疑难问题委托律师解决,避免自行处理造成重大损失。
交通事故赔偿诉讼主体资格和责任认定
受害人及亲属请求赔偿的主体资格认定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原告包括受害人、权利继受人以及死者生前、残者残前抚养的被抚养人。由于各权利继受人和被抚养人的权利不同,应把所有权利人都列为原告,对全案权利人的权利做出处理。
机动车损害赔偿主体资格和责任的认定
交通事故责任顺序首先是直接责任人即驾驶员,单位或车主在驾驶者执行职务致害时为第一顺序责任人,其余情况仅在驾驶者无力赔偿时承担垫付责任。
动车损害赔偿特殊主体资格和责任的认定
租(借)用关系、受雇关系、盗用他人机动车、车辆买卖未过户等情况有不同的责任主体认定。如租用人或借用人一般为责任承担者,无力赔偿时车主垫付;受雇驾驶员执行职务由雇主赔偿,非执行职务由其自己赔偿,无力赔偿时雇主垫付等。
第三人的主体资格和责任的认定
我国道路交通侵权赔偿责任采用推定过错责任,受害人应先要求有过失的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第三人欠缺赔偿能力时,机动车一方先承担责任再追偿。
好意同乘者的主体资格和责任的认定
好意同乘者在乘车途中因驾驶者过失受损,目前我国无明确规定。一般情况下不能作为驾驶者或所有人的绝对免责事由,但不排除例外情况。
无论是庞石磊律师用专业守护当事人权益,还是对交通事故赔偿诉讼主体资格和责任的认定,都彰显了法律在维护公平正义、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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