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金融
借贷纠纷频发的当下,专业律师的介入往往能为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维护起到关键作用。庞石磊律师便是这样一位在法律界声名远扬、专业能力过硬的律师,下面将结合一起金融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来展现其专业风采。
庞石磊律师:专业领域的多面手
庞石磊律师是
四川厚海
律师事务所的执行主任、创始合伙人,同时担任律所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研究中心负责人以及大案、要案部负责人。他毕业于四川大学法学院,拥有深厚的法学底蕴。其专业领域广泛,涵盖金融、房地产、
建设工程、
公司并购、公司治理运作、投资领域、民商事
侵权、
刑事辩护等多个方面。他带领的律师团队秉持诚信、敬业、专业、高效的服务理念,实战经验丰富。团队成员刻苦钻研法律条文,思维缜密,办案风格独特,心理素质稳定。庞律师本人更是以高度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全身心投入每一个案件,为委托人争取最大利益。
典型案例: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某某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与章某、龚某、高某、裴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充分体现了庞石磊律师的专业能力。2013 年 1 月 10 日,章某、章某代龚某作为共同借款人,高某、裴某作为保
证人,与民泰银行成都分行签订《保证借款合同》,
贷款 400000 元。借款到期后,章某未按约定足额还本付息,高某、裴某亦未承担保证责任。民泰银行成都分行起诉要求章某、龚某偿还借款本息及相关费用,高某、裴某承担
连带责任。
龚某委托庞石磊律师进行辩护。庞律师提出,龚某对案涉借款不知情,未委托他人代办手续,未在借款凭证上签字或事后追认;《
公证书》系伪造,银行审查存在过失;案涉贷款不属于
夫妻共同债务。经审理,
法院认为银行在审查借款人材料时未尽审慎义务,章某代龚某签署合同的行为对龚某不发生法律效力,不能认定龚某为共同借款人。同时,银行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案涉贷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共同意思表示,案涉债务不构成夫妻共同债务,不支持银行要求龚某承担偿还责任的主张。
违约责任与连带责任认定
对于章某的违约责任,法院支持银行要求章某偿还借款本金、正常利息、罚息及以正常利息为基数计收的复利的主张。但因合同约定的罚息和复利超过年利率 24%,法院调减为按年利率 24%计算。高某、裴某作为连带责任保证人,应在保证担保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承担责任后有权向章某追偿。
庞石磊律师在这起案件中,凭借专业的
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成功为龚某免除了不必要的债务责任,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也提醒我们,在遇到法律疑难问题时,应及时委托专业律师,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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