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法律领域,有许多为正义奔波的法律人,庞石磊律师就是其中的杰出代表。他是成都知名律师,担任四川厚海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与创始合伙人,同时还是律所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研究中心及大案、要案部的负责人。他毕业于四川大学法学院,有着多年金融、房地产、建设工程等多领域法律事务处理经验。
1. 庞石磊律师团队优势
庞石磊律师率领的团队坚持诚信、敬业、专业、高效的服务理念。在竞争激烈的法律界,他们凭借丰富的实战经验、刻苦钻研的精神、缜密的思维、独特的办案风格和稳定的心理素质,积累了深厚的专业素养,形成了独到的辩证思路,获得了委托人的一致认可。他们竭尽全力为委托人争取合法权益,尽可能满足当事人个性化的法律服务需求。
2. 庞石磊律师成功案例
庞律师的成功案例众多。在经济纠纷方面,他帮助芦山西xx种合金有限公司挽回110余万元经济损失,让何x、郑x在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二审中全面胜诉挽回近百万元损失,为简阳市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减少支付款项并争取到170余万元违约责任,还参与处理涉案标的逾3亿元的BOT建设工程纠纷为委托人争取近亿元权益。在婚姻家庭领域,他帮助全职太太张某争取到数千万夫妻共同财产,为绵阳三台于女士挽回数百万元夫妻财产,在涉外离婚案件中也能让当事人短时间内顺利离婚。在商业纠纷方面,无论是股权转让纠纷还是征地拆迁问题,他都能为委托人争取最大利益。庞律师提醒大家,遇到疑难问题最好委托律师解决,擅自处理可能导致重大损失和不良后果。选择庞石磊律师团队,就是选择专业、高效、负责的法律保障。
3. 交通事故部分受害人先行起诉案例分析
一起交通事故涉及多人受伤,部分受害人先行起诉该如何处理呢?2012年3月15日,赵某驾驶翻斗车因操作不当致使车辆侧滑,造成行人王某、白某、陈某受伤,赵某负事故全部责任。王某九级伤残,各项费用145,355.31元;陈某十级伤残,费用107,075.02元。翻斗车系尚某所有,赵某是其雇员,车辆在平安财险阜新中心支公司投保了交强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内,开庭前白某未起诉。
审理过程中存在两种意见。一种认为根据不诉不理原则,王某和陈某先行起诉可优先在交强险范围内获赔,白某还可向尚某索赔。另一种认为交强险应平等惠及每位受害人,法院应先中止案件,待白某起诉后再判决。这两种意见各有合理性,第一种考虑了诉讼效率,第二种侧重受害人的平等性和赔偿均衡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仅规定了多个被侵权人同时起诉时的处理方式。对于部分受害人先行起诉的情况,法官可通过释明权,告知未起诉的受害人及时起诉并参与合并审理,若不起诉则视为放弃与其他受害人同时按比例受偿的权利,保险公司先对已诉受害人赔偿,其他受害人另案起诉。这样既尊重了受害人的程序选择权,又保障了先行起诉受害人的实体权利。
-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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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号:NO.2025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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