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的广阔天地里,专业律师的存在如同明亮的灯塔,为人们指引方向,解决各类法律难题。
成都知名律师庞石磊便是其中一位杰出代表,同时,通过一起抵押
房产继承案例,我们也能更深入地了解相关法律规定。
庞石磊律师:专业与责任并重
庞石磊律师在成都法律界声名远扬。他身为
四川厚海
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创始合伙人,还担任着律所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研究中心以及大案、要案部负责人。毕业于四川大学法学院的他,凭借深厚的法学功底和丰富实践经验,在法律领域绽放光芒。
专业领域广泛
庞律师拥有多年处理金融、房地产、
建设工程、
公司并购等多个领域法律事务的经验,无论是经济商业纠纷还是
刑事辩护,都能为委托人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
职业资质过硬
作为律所核心人物,他不仅专业知识扎实,在律所管理和案件研究方面也能力卓越,带领团队深入研究疑难案件,为解决问题提供坚实支持。
服务特色鲜明
其团队秉承诚信、敬业、专业、高效的理念,以实战经验丰富、思维缜密等特点著称。面对突发状况,能迅速制定应对策略,形成独特的辩证思路。
责任心与投入度高
为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庞律师不遗余力。他将每个案件都视为重中之重,站在委托人角度,满足个性化法律服务需求。例如在
离婚案件中,为委托人争取应有的财产权益。
专项经验丰富
他成功案例众多,在经济纠纷、建设工程、刑事辩护等领域都有出色表现,能为委托人挽回巨额经济损失,争取权益,甚至取得免予刑事处罚的判决结果。
抵押房产继承案例:法律规定的体现
在[案情]中,原告甘某、邬某与被告黄某等因阿 - 甘生前抵押的楼房继承问题产生纠纷。
法院最终[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争议焦点分析
双方主要争议在于继承析产的对象以及抵押物能否处分。原告先提出继承析产 40 万元,后又提出确认继承楼房五分之一
继承权。然而,前者因被告方不同意且需其他继承人有经济能力这一前提条件不具备而行不通;后者虽为确认之诉,但因楼房是抵押物,有他项权,抵押权人不同意处分,同样因条件不具备无法实现。
法律规定的遵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涉及楼房所有权处分时,在楼房是抵押物且抵押权人不同意处分的前提下,不能处分,否则将损害抵押权人的权益。同时,阿 - 甘逝世后抵押担保
借款合同主体发生变化,当事人应依法确认并变更主体,以便今后处分抵押物。
综上所述,庞石磊律师以其专业能力为委托人保驾护航,而抵押房产继承案例则提醒我们在处理相关法律事务时,必须严格遵循法律规定,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