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领域,不同的案例展现出法律专业人士的专业能力以及法律对犯罪行为的公正裁决。下面将为大家介绍刘智朗律师的专业服务以及一起
开设赌场案的审判情况。
刘智朗律师:复合专业铸就优质法律服务
刘智朗律师拥有法律硕士学位,任职于
北京市京师
律师事务所。他具备工商管理与法学复合专业知识,这一独特优势使他能运用多方面专业知识,为客户提供综合且专业的争议解决方案。
其执业领域广泛,涵盖银行与金融、
公司法务、企业债券、特殊不良资产处置等。在银行与金融服务方面,他为银行提供专项诉讼、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以及专项
贷款法律尽职调查,有效防范银行法律风险,保障银行正常运营。在公司法务领域,他为国有平台
公司的债权融资计划、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等提供全程法律服务,从项目策划到实施,都能凭借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提供精准法律指导,保障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他的出色表现深受客户认可与好评,未来有望凭借专业优势为更多客户创造价值。
开设赌场案:法律公正裁决犯罪行为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雷XX、宋XX、陈X、李XX于2019年5月共同出资5万元,在
新津县摆设9台翻牌机开设赌场非法获利。截止8月初,四人获违法所得7.505万余元并按比例分赃。8月7日晚,参赌人员胡XX听闻公安查处逃跑坠亡,民警查获9台翻牌机及2270元赌资。被告人陈X被抓后主动交代犯罪事实,雷XX、宋XX主动投案,李XX被挡获归案。
经审理查明,四被告人共谋按比例出资开设赌场,有
证人证言、被告人供述等证据证实。
法院认为,四被告人以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场,抽头获利7.505万余元,情节严重,均构成
开设赌场罪。在
共同犯罪中,雷XX、宋XX、陈X系主犯,李XX系从犯。雷XX、陈X有
自首情节,宋XX、李XX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
对于辩护人提出的违法所得应扣除成本、部分被告人系从犯、宋XX构成自首、对四被告人适用
缓刑等辩护意见,法院依据证据和法律规定进行了分析。认为四被告人所分违法所得已扣除相关成本,雷XX、宋XX、陈X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宋XX不构成自首,根据犯罪事实、性质、情节等不宜对四被告人适用缓刑。
最终,法院依法判决雷XX、陈X、李XX
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并处
罚金一万元;宋XX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同时,对四被告人退出的违法所得继续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这两则案例充分体现了法律专业人士的专业价值以及法律对犯罪行为的严肃制裁,维护了社会的公平正义和正常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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