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领域,不同的案例和人物展现出法律的多面性,既有着为金融与企业发展保驾护航的专业律师,也有对违法犯罪行为的严肃审判。
专业律师助力金融与企业发展
北京市京师
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刘智朗,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金融与企业法律服务领域表现卓越。他拥有法律硕士学位,具备工商管理与法学的复合专业知识,这种跨学科背景使他能从多维度审视问题,为客户提供综合、专业的争议解决方案。
刘智朗律师的执业领域广泛,涵盖银行与金融、
公司法务、企业债券、特殊不良资产处置等。在银行与金融领域,他为银行提供专项诉讼、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以及专项
贷款法律尽职调查等,全方位维护银行合法权益,防范法律风险。在企业服务方面,他全程参与国有平台
公司的融资活动,确保融资活动合法顺利进行,其专业服务深受客户认可,为企业发展提供了坚实法律保障。
开设赌场案的审判
新津县一起开设赌场一审刑事案引起关注。被告人雷XX、宋XX、陈X、李XX于2019年5月共谋按占股比例共同出资5万元,在新津县居民自建楼一楼门面房内摆设9台翻牌机开设赌场非法获利。截止2019年8月初,四人除经营开支后获违法所得7.505万余元,并按比例分赃。8月7日晚,参赌人员胡XX听闻公安查处逃跑坠亡,民警查获9台翻牌机及2270元赌资。
公诉机关指控四被告人犯
开设赌场罪,情节严重。各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提出了不同的辩护意见,如扣除出资成本、认定从犯、适用
缓刑等。
法院经审理认为,四被告人共同以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场,从中抽头获利,其行为均已构成开设赌场罪。在
共同犯罪中,雷XX、宋XX、陈X系主犯,李XX系从犯。雷XX、陈X构成
自首,宋XX、李XX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自愿认罪。
对于辩护人提出的扣除成本、认定从犯、宋XX构成自首、适用缓刑等辩护意见,法院根据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了分析。最终,法院认为指控的违法所得中已扣除相关成本,雷XX、宋XX、陈X并非从犯,宋XX不构成自首,根据本案情况不宜对四被告人适用缓刑。
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对四被告人判处相应
有期徒刑和
罚金,并对其退出的违法所得继续予以追缴,上缴国库。这一判决体现了法律对开设赌场犯罪行为的严肃惩处,维护了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无论是专业律师为金融与企业发展贡献力量,还是法院对违法犯罪行为的公正审判,都彰显了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作用,保障着社会的公平正义和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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