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律师刘智朗:多领域的法律护航者
在法律行业,
北京市京师
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刘智朗凭借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脱颖而出。他拥有法律硕士学位,具备工商管理与法学的复合专业知识,这种独特结构使他能从多维度审视问题,为客户制定综合解决方案。
刘智朗的执业领域广泛,涵盖银行与金融、
公司法务、企业债券、特殊不良资产处置等。在银行与金融领域,他为银行提供专项诉讼、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和专项
贷款法律尽职调查等,凭借扎实功底和丰富经验,为银行争取最大利益,防范法律风险。在公司法务和企业债券领域,他为国有平台
公司的融资活动提供全程服务,保障融资合法高效。在特殊不良资产处置方面,他能准确评估分析,制定合理方案,帮助企业盘活资产、减少损失。他以客户需求为导向,深受客户认可,未来也将继续为法律行业贡献力量。
开设赌场案:法律的公正审判
新津县一起开设赌场一审刑事案备受关注。被告人雷XX、宋XX、陈X、李XX于2019年5月按比例出资5万元,在新津县一居民自建楼一楼门面房摆设9台翻牌机开设赌场非法获利。截止8月初,除开支获违法所得7.505万余元并分赃。8月7日晚,参赌人员胡XX听闻公安查处逃跑坠亡,民警查获9台翻牌机及2270元赌资。陈X因参与赌博被抓后主动交代犯罪事实,雷XX、宋XX主动投案,李XX被挡获归案。
公诉机关指控四被告人构成
开设赌场罪,且情节严重。各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进行了相应答辩。
法院经审理查明,四被告人共同开设赌场获利事实清楚,9台翻牌机系赌博机。另查明,四被告人对胡XX家属进行了赔偿并取得谅解,且均退出了违法所得。
法院认为,四被告人构成开设赌场罪。雷XX、宋XX、陈X系主犯,李XX系从犯。雷XX、陈X有
自首情节,宋XX、李XX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对于辩护人提出的违法所得应扣除成本、部分被告人系从犯、宋XX构成自首、对四被告人适用
缓刑等辩护意见,法院根据查明事实和法律规定,部分予以采纳,部分不予采纳。最终,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对四被告人判处相应刑罚,并继续追缴违法所得上缴国库。这一案件彰显了法律对开设赌场犯罪的严厉打击,维护了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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