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春利律师是京师刑事部门主任律师及合伙人,在
刑事辩护领域有着丰富且辉煌的执业经历。
2006年3月至2009年,罗春利律师在
北京市雄志
律师事务所担任专职律师,后成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17年4月至2018年8月,担任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财产犯罪法律部执行主任;2018年9月至2020年,任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刑事部副主任。自2020年8月至今,在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担任合伙人、公共安全犯罪研究与辩护法律事务部主任,同时还是京师(全国)刑事委员会理事。
罗春利律师办理过众多有重大影响的刑事大要案,成果显著。在德内大街93号塌方“挖坑代表”重大责任事故案中,他成功为被告人卢某争取到轻判,卢某投案后一直被
取保候审,最终被轻判三年零六个月(暂予监外执行)。快播涉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中,他为快播
公司五名嫌疑人之一的刘姓老总辩护,在审查起诉阶段出具关键
法律意见书,使刘某提前获释,另外四名老总则被
公诉。
在“亿元水官”马超群重大
受贿案中,罗律师为其弟弟及其弟媳之姑姑担任辩护人。经努力,其弟弟由最初的三个
罪名减为两个罪名,其弟媳的姑姑已获终止审理。马超群
故意伤害一案同案孟某某,经罗律师辩护也已获终止审理(无罪)。逃亡13年
故意杀人案的王某某及逃亡14年故意杀人案的刘某某,经罗律师辩护,均改变定性并获轻判。中国社会调查所诈骗案中,王某某作为第二被告,经罗律师努力被轻判二年。
为涉黑案宗某某辩护时,罗律师成功打掉
妨害公务罪,并减少一起
寻衅滋事事实。白某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二审,罗律师提出独到辩护意见,使二审
法院未经开庭即改判且减少刑期两年。成功为阮某某诈骗一案辩护,使其获检察院不起诉无罪。成功为乌某某
敲诈勒索罪辩护,改变定性并轻判。代理
交通肇事被害人,改变定性使被告人范某某被重判为
无期徒刑。成功为
非法经营罪被告人潘某某辩护,获轻判实报实销。周某7000余万合同诈骗案,经罗律师努力一审被轻判十五年有期徒刑,上诉后作无罪辩护,最终获发回重审。妨害公务连打七名警察的吴某某,经罗律师精心辩护获轻判十个月实报实销。毕某挪用资金及非吸两罪,经辩护去掉一个罪名并被认定为从犯。马某某寻衅滋事案二审经辩护改判为缓刑。罗春利律师凭借其卓越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在刑事辩护领域书写着精彩篇章,为众多当事人争取了公正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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