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领域,有一位自2010年起就投身法律工作的资深律师,多年来凭借专业知识和执着信念,为众多单位和个人排忧解难。
1.广泛的服务对象与卓越成就
他的服务对象涵盖各行各业,
深圳市财政委、深圳市气象局、雅天妮、诺贝尔瓷砖等企事业单位都曾受益于他的专业服务。在处理这些单位的案件纠纷时,他展现出卓越能力和丰富经验,成功解决大量复杂案件,为单位稳定发展提供坚实法律保障。同时,在婚姻家庭纠纷和劳动
工伤领域,他也造诣深厚。面对婚姻家庭纠纷,他以温暖专业的态度提供全方位法律支持,帮助委托人远离伤害,重归平静生活;在劳动工伤案件中,他全力以赴为委托人争取应得赔偿和权益,彰显法律公平正义。他始终秉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执业理念,将法律视为责任和使命,用行动诠释法律尊严和价值。
2.
合同纠纷案例详情
接下来看一个他代理胜诉的合同纠纷案例。上诉人(原审原告)舒某因与被上诉人刘某
以租代购合同纠纷一案,不服
广东省
佛山市
南海区人民
法院一审判决而提起上诉。事由是舒某在网上看到招聘物流司机工作,被诱导欺骗签订以租代购形式
贷款购买车辆以从事货运工作,陷入套路还背负车贷债务。
一审时,舒某提出多项诉讼请求,包括让刘某承担案涉车辆剩余贷款、逾期费用等,将车辆登记至刘某名下,返还
定金、尾款及垫付货款等。一审法院判决刘某退还款项8159.71元,驳回舒某其他请求。
舒某上诉称一审判决事实认定不清、适用法律错误。具体理由如下:
一审认定“原佛山市XXXX物流有限
公司为舒某介绍购买车辆以从事货运工作”错误,实际上舒某与该公司是应聘入职的
劳动关系,刘某一审也认可。
舒某并非主动自愿与XX公司签订合同,而是被刘某诱导欺骗,且与XX公司的合同关系并非本案重点。
本案重点是舒某与刘某就案涉车辆交还后达成新合同关系,刘某未按约定履行义务,应承担责任。案涉车辆已交还刘某经营管理,但刘某未按约偿还贷款,构成违约,且车辆在其经营期间丢失,刘某存在严重过错,应承担偿还责任。
一审认定本案为中介合同关系并适用相关法律规定错误,本案争议是车辆交还后贷款承担问题,属于合同关系,不涉及中介合同关系。
3.二审判决结果
刘某未答辩。最终二审法院认为舒某上诉请求部分成立,对有理部分予以支持,无理部分予以驳回。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判决维持一审判决第一项,撤销第二项;刘某应对相关合同项下自2022年7月起的租金及逾期利息承担清偿责任;驳回舒某其他诉讼请求。若未按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需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寻求这样专业律师的帮助,能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法律庇护下走向美好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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