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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深律师金辉代理合同纠纷胜诉,揭示法律适用与事实认定要点

2025.09.29 刑事辩护 33人浏览举报
解析
在法律的复杂世界里,一位自2010年起投身法律工作的资深律师,凭借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为众多客户的权益保驾护航。他的服务覆盖了深圳市财政委、深圳市气象局、雅天妮、诺贝尔瓷砖等知名企事业单位,成功处理了大量案件纠纷。在婚姻家庭纠纷中,他是温暖的倾听者和守护者,帮助委托人维护婚姻合法权益;在劳动工伤领域,他为劳动者争取应有的补偿和保障。他始终秉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执业理念,让当事人在法律道路上不再迷茫。
下面为大家详细解析一起由该律师代理的合同纠纷胜诉案例。
上诉人(原审原告)舒某因与被上诉人刘某以租代购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广东佛山南海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而提起上诉。事情缘由是舒某在网上看到招聘物流司机工作,被诱导欺骗签订以租代购形式贷款购买车辆以从事货运工作,陷入以租代购车的套路,还背负了车贷债务。
一审时,舒某提出多项诉求,包括让刘某承担案涉车辆剩余贷款、逾期费用,将车辆登记至刘某名下,返还定金、尾款及垫付租金等,并由刘某承担诉讼费。一审法院判决刘某退还款项8159.71元,驳回舒某其他诉讼请求。
舒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理由如下:
1.事实认定错误:一审法院认为原佛山市XXXX物流有限公司为舒某介绍购买车辆以从事货运工作有误。实际上,舒某与该公司是应聘入职的劳动关系,且刘某在一审中也认可这一点。
2.合同签订情况:舒某并非主动、自愿与XXXX租赁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合同,而是刘某诱导、欺骗所致。刘某利用舒某经济困难、急于找工作养家的心理,通过夸大、虚假承诺等方式让舒某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签订合同。
3.新合同关系及违约情况:本案重点是舒某与刘某就案涉车辆交还给刘某后达成了新的合同关系。舒某入职后发现实际工作与承诺不符,与刘某协商达成交还车辆并由刘某承担还款义务的口头协议。车辆于2022年3月24日交还给刘某,刘某将其用于经营,但未按约定偿还贷款,构成违约,且车辆在其经营期间丢失,刘某存在严重过错,应承担相应偿还责任。
4.法律适用错误:一审法院认定本案为中介合同关系并适用相关法律规定错误。本案争议是车辆交还刘某后相关贷款(租金)的承担问题,属于合同关系,不涉及中介合同关系,一审法院的错误认定损害了舒某的合法权益。
刘某未作答辩。最终,法院认为舒某的上诉请求部分成立,对有理部分予以支持,无理部分予以驳回。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维持一审判决第一项,撤销第二项,判决刘某对案涉车辆自2022年7月起的租金及逾期利息承担清偿责任,驳回舒某其他诉讼请求。
这起案例充分体现了在法律纠纷中准确认定事实和正确适用法律的重要性,也展示了专业律师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方面的关键作用。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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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号:NO.2025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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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辉

浙江富奥律师事务所

金辉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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