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日均值)mg/l,基本控制项目,一级标准,1、化学需氧量(CODcr)AB标准分别是50和,60,2 、生化需氧量(BOD5)AB标准分别是10和20。
根据我国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污水三级排放标准如下:1、排入GB3838Ⅲ类水域和GB3097二类海域的污水,执行一级标准。2、排入GB3838中Ⅳ、Ⅴ类水域和GB3097三类海域的污水,执行二级标准。3、排入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的污水,执行三级标准。
污水三级排放标准:化学需氧量( COD )小于120,生化需氧量 ( BOD5)小于60,悬浮物( SS )小于50,动植物油小于20,石油类小于15,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小于5。
城市污水处理厂排污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分为A标准和B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排入国家和省确定的重点流域及湖泊、水库等封闭或半封闭水域时,执行一级标准中A标准;排入GB3838地表水Ⅲ类功能水域执行一级标准的B标准。二级标准为出水排入GB3838Ⅵ、Ⅴ类水域时执行;三级标准为非重点控制流域和非水源保护区的建制镇的污水处理厂,根据当地经济条件和水污染控制要求,采用一级强化处理工业时执行。但必须预留二级处理设施的位置,分期达到二级标准。
标准分级 :1、排入GB3838Ⅲ类水域(划定的保护区和游泳区除外)和排入GB3097中二类海域的污水,执行一级标准。 2、排入GB 3838中Ⅳ、Ⅴ类水域和排入GB3097中三类海域的污水,执行二级标准。 3、排入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的污水,执行三级标准。 4、排入未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的污水,必须根据排水系统出水受纳水域的功能要求,分别执行4.1.1和4.1.2的规定。 5、GB3838中Ⅰ、Ⅱ类水域和Ⅲ类水域中划定的保护区,GB3097中一类海域,禁止新建排污口,现有排污口应按水体功能要求,实行污染物总量控制,以保证受纳水体水质符合规定用途的水质标准。
涉嫌污水排放,如果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的,会构成污染环境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排放污水涉嫌污染环境罪,根据《刑法》的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级伤残标准主要是: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意识消失;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定级原则: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完全或大部分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碍。凡符合定级原则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一级:极重度智能损伤;四肢瘫肌力≤3级或三肢瘫肌力≤2级;重度非肢体瘫运动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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