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占用、损毁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道路两侧及隔离带上种植的树木或者其他植物,设置的广告牌、管线等,应当与交通设施保持必要的距离,不得遮挡路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根据通行需要,应当及时增设、调换、更新道路交通信号。增设、调换、更新限制性的道路交通信号,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广泛进行宣传。
全国实行统一的道路交通信号。交通信号包括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交通警察的指挥。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的设置应当符合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要求和国家标准,并保持清晰、醒目、准确、完好。
交通信号灯,是指设置在道路交叉路口,用以指挥交叉路口交通通行的灯光设备。交通信号灯是对车辆和行人实行或停或行交替的继续式指挥疏导,把不同方向的交通参与者从时间和空间上隔开,先后通行,避免相互干扰。
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道路交通相关法规的指定也是为了以民为先,便捷安全出行,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在道路通行,行人、机动车各自沿着自己的道路通行,不要随意抢占他人车道。
1、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扣6分,罚20-200元。2、根据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3、《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条,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一次记6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交通信号与交通警察的指挥不一致时,根据本条规定,车辆和行人应当服从交通警察的指挥。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交通信号违章一般要在违章后的15日内去违章当地的交警队接受处理,超过15天没有去接受处理的,每天需要交纳3%的滞纳金。
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会扣6分,并警告或罚款20-200元。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