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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尸检能否作医疗过错鉴定

2024.04.15 医疗纠纷 1386人浏览举报
解析
1、不能确定患者死因的情况下,才要做尸体检查。所以没有做尸检,就赔偿问题产生争议的,不影响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十八条,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
尸检应当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承担尸检任务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有进行尸检的义务。
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可以请法医病理学人员参加尸检,也可以委派代表观察尸检过程。拒绝或者拖延尸检,超过规定时间,影响对死因判定的,由拒绝或者拖延的一方承担责任。
第二十条,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二十条
报告编号:NO.2024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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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医疗事故未尸检能否鉴定

    这个问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分析,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因此,死因不明或存有异议,应该进行尸检。尤其在医患双方对治疗、诊断等存在争议时,也应该提出尸检的要求。

    王瑞涛律师 2020.07.06 2155人看过
  • 未做医疗过错鉴定能否起诉

    能。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医疗纠纷诉讼一定要经过医疗事故鉴定,医疗事故鉴定并非医疗纠纷诉讼的前置程序。一般来说,患者只要有证据证明接受过医疗机构的诊断、治疗,并因此受到损害,就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损害赔偿,人民法院就应当立案受理。

    王瑞涛律师 2021.07.12 1142人看过
  • 医疗事故未尸检能不能鉴定

    医疗事故如果医患双方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没有异议能达成一致,则未尸检也能鉴定,如果医患双方当事人对死因有异议或不能确定死因,则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进行尸检。

    王瑞涛律师 2023.06.01 328人看过
  • 能否单方申请医疗过错鉴定

    可以单方申请医疗过错鉴定。患者及其家属单方面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

    王瑞涛律师 2021.03.15 1053人看过
  • 医学会能否鉴定医疗过错

    可以,医疗过错通常由医学会组织鉴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进行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双方协商解决争议的,需要共同委托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王瑞涛律师 2022.03.01 1534人看过
  • 如何申请医疗过错鉴定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需要对医疗过错进行技术鉴定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卫生行政部门会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陈福文律师 2020.10.20 1240人看过
  • 怎么申请医疗过错鉴定

    申请医疗过错鉴定的方法: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患方可以向医学会提出医方是否构成医疗事故的鉴定申请,或者向相关鉴定机构提出医方是否存在医疗过错的鉴定申请。即使医方已经提起了医疗事故鉴定,患方仍然可以提起医疗过错鉴定。

    王瑞涛律师 2024.06.13 358人看过
  • 什么是医疗过错鉴定

    医疗过错鉴定的概念:在人民法院受理医疗损害赔偿民事诉讼案件中,在经鉴定机构作出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不构成医疗事故的情况下,按照一般侵权逻辑,对医疗纠纷中涉及的医方诊疗行为是否具有过错、损害结果与医方过错之间是否具有因果关系、过错参与度等专门性问题进行分析、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

    王瑞涛律师 2024.05.06 253人看过
  • 医疗过错的鉴定原则如何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医疗过错的鉴定原则是:1、依法鉴定原则。在实体上,应据相关法规和技术规范进行鉴定;在程序上,应遵守鉴定人员的资格、抽取、回避等规范。违反依法鉴定的,卫生行政部门应要求重新规定。2、科学鉴定原则。应据医学科学原理和专业知识进行鉴定;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基础上,综合分析患者的病情和个体差异,作出鉴定结论。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3、独立鉴定原则。应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不受其他因素干扰地进行鉴定;鉴定人自己不得接受双方当事人的财产或其他利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医疗事故鉴定工作,不得威胁、利诱、辱骂、殴打专家鉴定组成员。4、合议制原则。鉴定组人员应为单数,鉴定结论应当半数通过。但鉴定过程应如实记载。5、两鉴终鉴原则。医疗事故鉴定分为首次鉴定和再次鉴定。再次鉴定在行政处理上是终极鉴定,当事人不得又申请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鉴定。但我们认为当事人可申请重新鉴定,或依法提起相关诉讼。

    王瑞涛律师 2023.05.17 406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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