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可以减刑。终身监禁是由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的刑罚执行措施。
无期徒刑不是终身监禁 “终身监禁”和“无期徒刑”的区别,如下: 1、我国的无期徒刑,在实际执行中大多情况下都是可以减刑的,一般服刑两年后就可被减为18-20年有期徒刑,而且减刑之后最少只用在监狱中服刑13年。而终身监禁却通常不会减刑,可以。
终身监禁和无期徒刑,不能简单等同,区别在于处罚的轻重不一样:无期徒刑不一定终生在监狱中度过,终身监禁就只能终生在监狱中生活,因此终身监禁的处罚比无期徒刑重。
终身监禁不是无期徒刑。如果罪犯被判了终身监禁,也就意味着其这一生将在牢房中度过,而不可能存在减刑的机会,但是如果只是无期徒刑,也只是说该罪犯在被关押的时间上没有固定的限制,只要罪犯能够在关押的时候表现良好,还是有可能提前出狱的。
犯罪分子被依法判处无期徒刑后,如果在服刑期间认罪悔罪、确有立功或者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予以减刑或者假释。但是重大贪污案件的犯罪分子被依法判处死刑缓期执行被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被人民法院决定终身监禁,是不可以减刑或者假释的。
无期徒刑是不确定关押年限的剥夺人身自由刑罚。这是我国的基本刑罚。属于相对终身剥夺人身自由的刑罚,终身监禁是确定关押条件(至罪犯死亡为止)的剥夺人身自由刑罚,我国现行法没有这样的刑罚。
可以,但是一定要符合相关法律所要求的条件。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无期徒刑犯在执行期间,如果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刑。无期徒刑犯在执行期间重新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自新罪判决确定之日起一般在二年内不予减刑;对新罪判处无期徒刑的,减刑的起始时间要适当延长。
无期徒刑犯在执行期间,如果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刑。为使无期徒刑犯的减刑,与死缓犯、有期徒刑长刑犯的减刑相照应,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一般可以减为十八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